案例背景:
我是上海一家制造企业的人事主管,在本部门里有一位员工,负责管理全公司所有人员的考勤,他在职期间,每月汇总考勤数据,将汇总好的数据给我做薪资,但经常将自己的考勤迟到或者早退数据抹去。这个月,他又一次做手脚的时候被路过的领导当场逮住,领导大怒,要求我们人资部门严肃处理,言下之意是让辞退他。
我想请问,因为考勤作假而辞退员工,会有什么风险吗?我要怎么样来具体操作?
具体分析:
存在问题:1.全公司人员考勤由一个员工负责汇总 2.考勤负责人弄虚作假,对自己的出勤经常性造假 3.领导发现,欲以考勤作假辞退。
法律规定: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 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二)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
(三)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的;
(四)劳动者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本单位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经用人单位提出,拒不改正的;
(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条 第一款第一项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
(六)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解决方法:
1.辞退员工需要证据,表明他确实屡次作假。如果只是一两次,可以进行面对面沟通教育;如果是多次,那么要严肃处理,就得根据电子打卡纪律或是监控进行取证;
2.掌握证据后,自查公司的考勤制度是否有明确写明考勤作假应如何处理,并且员工工作手册中是否写明考勤作假属于严重违反单位规章制度的,可以进行辞退;
3.如果确实有制度规定,并能够举证,那么采取辞退措施不会有太大风险;如果没有相应的制度规定,但也可以根据岗位职责、工作说明配以证据,加以辞退。
后续措施:
1.完善公司相关规章制度,明确行为责任,保障手续合法合规;
2.对考勤统计增加一道流程,进行二次核对,避免弄虚作假。
3.加强员工行为规范培训,让员工规范自身行为,严肃纪律。
4.早发现早预防,不要等到事态扩大。违规事件一旦发现苗头,必须立即制止。此案例中明显早已发现该员工有经常性造假行为,却到后面被领导发现才采取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