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考勤员交接的内容:
交接的内容主要包括工作内容和物品的交接。
1)工作内容交接:
1、明确该岗位的职责。
2、把跟公司有关的所有纸质和电子文件资料收回,接收人要熟悉该岗位的业务流程。
3、待办事项要向接收人交代完善。
2)物品的交接:
1、用品,即公司曾配备给移交人的办公用品、财务备用金、工具、宿舍钥匙等。
2、证件,因员工工作需要,公司发给员工的各种证件。
3、公司给办理户口的,需要在离职前把户口转走。
二、交接具体实施:
1)交接时,由需移交人的直接领导明确监交人,移交人、接收人。梳理好交接事项,填写《工作交接表》。
2)在监交人的主持下,接收人根据《工作交接表》逐项清点交接的工作和物品,三方共同确定应交接的工作和物品的当前交接状态(注明哪些已交接或未交接)。
3)在工作交接过程中,当接收人对《工作交接表》中工作和物品不明时,移交人应给予明确说明,监交人应监督交接过程直到交接双方认可。
4)移交人、接收人、监交人共同当面完成工作交接后,由三方在《工作交接表》上签字确认。经三方签字确认的《工作交接表》送部门领导审核签字。
5)《工作交接表》计入公司档案留存;该表复印件分别留存于移交人、接收人、监交人处各一份。
三、交接注意事项:
在交接工作中,应明确部门直接领导、监交人,移交人、接收人、档案报关员这几方的职责,如果因其中一方未确认给公司造成损失的,按照公司制度予以处罚。
四、《劳动合同法》解除合同条例:
《劳动合同实施条例》第十八条、《劳动合同法》第四章第三十六条和三十七条对劳动合同的解除和终止做出明确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依照劳动合同法规定的条件、程序,劳动者可以与用人单位解除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或者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务为期限的劳动合同:1、劳动者与用人单位协商一致的;2、劳动者提前30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的。
三茅注:看完这篇文章是不是还没过瘾?!推荐您继续看以下优秀总结:
3楼 lynsi希
写的很详细 特别棒
菩提花
非常感谢!
2楼 浮升阳光
菩提花说的的这些交接材料和劳动条例都很对。学习了~
菩提花
@浮升阳光:谢谢您给我打了个对勾。呵呵~
1楼 低调歌
沙发必抢我的
菩提花
@低调歌:呵呵。非常感谢~~一直以来的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