潘老师您好:
目前正在拜读您笔记1和2,还没看完,但是已经感觉受益匪浅了,准备再反复的多读几遍!
今天给您写这封信的目的有二,需要麻烦您。嘿嘿,谁叫您又有才气又是高富帅呢!已婚妇女仍很崇拜您!
最近我遇到两个大的问题,想请潘老师指教指教。
一是关于职业病的问题,我看了一下国家规定多达一百多种行业等需要做职业病检查,但还是不清楚,这么笼统,覆盖面这么大,任何岗位都可以说自己因工作患有职业病,我想知道的是,企业该如何防范员工因自身身体原因引起的疾病,而非说是因为工作造成的职业病呢?
二是关于失业保险的问题,比如企业出于人道主义,对于主动离职的、家庭比较困难的员工,协助办理失业保险,有什么样的风险?如果员工到时候想要补偿金反告我们是辞退而不是本人主动离职的,企业应如何应对?在为其办理失业保险时,让本人写的情况说明书(内容大致是被辞退一事与真实情况不符等等),是否有法律效应?
期待潘老师的指点。
可可心
2014.7.17
4楼 潘新民
感谢您对我的信任和支持。
不得不承认我在劳动关系和法律方面不是专家,也不是我的长项。对于您的问题我只能尝试着建议:
1、两个“所有”:所有的劳动争议和问题都不利于公司而偏向企业;所有的公司在任何方面都不能做到与法律一样规范。
2、关于职业病问题我建议如果有经济能力,尽量定期给关键人员进行体检,在用人方面进行重点防范。另一方面研究劳动法对职业病的内容,对于敏感岗位进行筛查并制定相关劳动保障和福利倾斜,比如津贴。很多病是在我们的保险范围之内,如果有钱,还可以定向投一些商业险进行规避。一般的职业病都不常见,员工非争论就太牵强,比如颈椎、近视等。职业病劳动法的规定是“我国现有的职业病分为9大类99种,9大类是:职业中毒、尘肺、物理因素职业病、职业性传染病、职业性皮肤病、职业性眼病、职业性耳鼻喉疾病、职业性肿瘤及其他职业病。”
3、第二个问题是两个问题,办理失业保险是你们好的行为,该做就做,主动离职和裁员问题有正规流程和手续就行。凡是离职的都要有证明文件的。两件事关联不大。另外,做好事种类很多种,你知道的。
补充:平常的员工关怀和企业文化做好了,上面问题直接能够解决。如果大家都珍惜这个工作,还有什么情况发生?如果健身和生活你们都能对他们引导,职业病也能防范一些。大部分职业病的防范措施和要求只要做到,也是很容易避免的。跳出法律事件来解决这些问题,或许方法会多一些。
健身活动
3楼 kkxgtt
请问评论的三位,是个什么意思?评论的跟我写的风马牛不相及。。。。。
2楼 天边的云
太全面了!
1楼 小人
很实用!感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