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一家矿山企业的HR,公司为员工均购买了6险2金(含团体意外伤害险)各方面都还是很有保障,在当地的厂群关系,地企关系,员工关系等都处的很好。在今年6月7日(周六),公司一名员工在一水库钓鱼不幸溺水身亡(该员工周1-周5上班,耍双休,出事前很长一段时间,只要是周末都会去钓鱼,水库是私人承包了来养鱼的,有盈利目的);公司得知该员工溺水后,协助通知了当地派出所和医院,派出所和医院到现场进行了取证调查,之后出具了溺水身亡的死亡证明,由于死者是外地员工,公司也出于人道主义考虑,安排人、车、联系殡仪馆等积极协助办理后事(承担从出事到火化阶段,家属吃住等费用)。
在7月中旬,公司按照相关文件要求为死者从社保机构提取了丧葬补助金、一次性抚恤金、养老保险个人部分,公司还发放了困难补助金、骨灰安置费、慰问金等共计5万多;退了工作近8年的住房公积金11万多;还动员员工向他们家做了困难捐助;团体意外险已经申报,若批下来最高赔付是15万(还在批办当中)。保险赔付、死亡待遇等各项共计有31万多。
死者家庭情况:死者系独子,父母2个都60多岁,娃娃4岁,妻子也是公司员工。
事件也确定是意外死亡,现在死者家属要求公司支付遗属困难生活补助,请问:他们的要求能得到政策或者文件支撑吗?若能,企业要做哪些工作才能既保障死者家属又保障公司的权益?
我们也咨询了有关机构和律师,得到的答案都是模棱两可的,要是没有依据企业财务是出不了钱的,只要有据可依,企业支付不违法的话,也让这个家庭缓解下经济压力。
谢谢。
3楼 小爱
分析的很詳細
2楼 大话西游
好文章啊啊啊
1楼 离人的月光
谢谢贡献。学习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