考勤制度是一个公司最基础最根本的规章制度,按时上下班是每个从业人员职业道德和职业素养的一部分,无论他的业绩再好,能力再突出;只要是主观原因造成的反复迟到早退都是不能被纵容的!
先不论该公司这种纯粹业绩至上的理念和企业文化是否属于狼性管理的范畴;业绩好的员工可以因为领导的不计较、不追究而经常迟到甚至带动整个企业上下形成这种不良风气,单从这点如果不加以纠正也迟早会毁了整个企业。
Attitude is everything. 一个员工如果态度端正但能力欠佳,只要尚有开发和挖掘的潜能就应该不遗余力的把他从“次品”培养成“佳品”;然而一个态度不端正的人,即便他拥有十足的能力,但他终究是“毒品”,除非他愿意从根本上端正自己的态度,否则这样的人留在企业里起到更多的只能是负能量的作用。案例中其他员工纷纷效仿便是最好的例证。
对于这种情况,我认为公司应对既有的职位进行岗位再分析,通过职能和其他标准进行分类,划定出完全标准工时制度的岗位和适用于弹性工作制的岗位;对于适于实行标准工时工作制的员工,严格按照企业规章制度进行考勤处理,如果制度有缺失的,应及时补充并要求相关人员签字确认。对于适于实行弹性工作制的岗位,在外出期间可以通过订单促成数,交易成交额及毛利率、净盈利率等其他要素综合判断其绩效(必须提前一周就下周的工作安排进行登记和汇报),对于不需要外出及处在淡季等情况下的考勤与其他标准工时的考勤一致,应一视同仁,不存在优待和特权。
业绩好可以通过绩效、福利、超产超额等奖励的手段来进行刺激和鼓励,但任何激励性的举措都不应该包括对于违反制度而给予包庇和纵容的成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