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上海一家制造企业的人事主管,在本部门里有一位员工,负责管理全公司所有人员的考勤,他在职期间,每月汇总考勤数据,将汇总好的数据给我做薪资,但经常将自己的考勤迟到或者早退数据抹去。这个月,他又一次做手脚的时候被路过的领导当场逮住,领导大怒,要求我们人资部门严肃处理,言下之意是让辞退他。
我想请问,因为考勤作假而辞退员工,会有什么风险吗?我要怎么样来具体操作?
应对方案:一般对严重违纪员工的处理流程是:发现问题——收集证据——当事员工面谈——HR部门或用人部门做出处理意见——上报审批——最终处理结果——书面通知员工(员工本人签字)——公示通告。
一.第一时间收集证据
我们在入职培训时,我们的副总给我们演示过一个案例,一名员工被发现违纪要罚巨款时的反应一定是矢口否认,人在保护自己利益时会不择手段采取护己措施。所以一旦出现惩罚员工或诸如工伤的意外情况,第一时间是取证。
针对本案例,处理时要第一时间保存原始打卡器的打卡记录,和员工提交的记录进行对比。保存证据,以防员工矢口否认。
二.面谈
主管和员工沟通,达到两个目的:1.劝说员工承认过错,并写出具体失职过程的检查,并签字。2.暗示员工主动离职。一方面是为了把公司的风险降至最低,员工的认错检查是最终辞退的有力证据;另一方面对于这个犯错的员工,不管最终处理结果如何,这是严重的违反职业操守的行为,让他认识到行为的严重性。
三.最终处理结果:
若最终决定辞退此员工,一定要按正规的法律流程来走,离职最容易招惹仲裁。
要没有风险的辞退员工,必须满足《劳动合同法》规定第三十九条规定,即 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二)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
(三)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的;
(四)劳动者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本单位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经用人单位提出,拒不改正的;
(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第一项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
(六)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严格按照公司制度和法律法规严谨的做出处决。
四.具体情况具体分析
以上全是针对辞退员工的角度来说。作为这个员工的直接领导--人事主管,可能会针对现实情况做出判断:1、若此员工平时表现优秀,主管趁此为部门所有人上一堂敬畏制度的课,然后对此员工进行相应惩罚后可以保留此名员工。2、若本身表现一般,辞退也罢。
不论如何,任职主管本身具有不可推卸的责任,主管本身的表态非常重要。可以用自罚的手段来树立威信和信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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