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于公司的制度,我一向都是要求自己要以身作则的,也会要求我的员工以身作则。制度是我们制定、发布的,如果自己都做不到,怎么能要求其他同事做到?!如果大多数人都做不到,说明制度一定是不合理的,需要改。
但是,对于考勤,中国人的一般理解都是允许迟到,一个月三次内都会理解,扣除全勤还有迟到罚款就可以了,对于HR来说,也是一员工,也会存在紧急情况,也会迟到,所以没必要因为迟到一次就要死要活的,淡定一点,按照制度来走就可以了。找到原因,下次不再出现类似情况就可以,反正,我作为一名主管,也没苛刻自己说天天必须不迟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