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录用条件的应用
1、招聘录用员工时,请注意明确“录用条件”,以便合理应用法律赋予用人单位:“试用期不符合录用条件”解除劳动关系的权利。
2、避免出现对劳动者民族、性别、婚姻状况、户籍等的就业歧视,例:限已婚已育;限广东户籍等,均是违法的。
3、“录用条件”需事先向劳动者公示,方式有很多,这里就常用方式进行举例:①针对不同岗位的员工,拟订录用条件,在员工入职时签字确认;②录用条件写入劳动合同;③在offer中写明录用条件,并让员工签字确认;④招聘广告中的录用条件也可作为证据。
法律依据:
1、《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 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2、《就业促进法》第三条 劳动者依法享有平等就业和自主择业的权利。
劳动者就业,不因民族、种族、性别、宗教信仰等不同而受歧视。
……
第二十七条 国家保障妇女享有与男子平等的劳动权利。
用人单位招用人员,除国家规定的不适合妇女的工种或者岗位外,不得以性别为由拒绝录用妇女或者提高对妇女的录用标准。
用人单位录用女职工,不得在劳动合同中规定限制女职工结婚、生育的内容。
第二十八条 各民族劳动者享有平等的劳动权利。
用人单位招用人员,应当依法对少数民族劳动者给予适当照顾。
第二十九条 国家保障残疾人的劳动权利。
各级人民政府应当对残疾人就业统筹规划,为残疾人创造就业条件。
用人单位招用人员,不得歧视残疾人。
第三十条 用人单位招用人员,不得以是传染病病原携带者为由拒绝录用。但是,经医学鉴定传染病病原携带者在治愈前或者排除传染嫌疑前,不得从事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规定禁止从事的易使传染病扩散的工作。
第三十一条 农村劳动者进城就业享有与城镇劳动者平等的劳动权利,不得对农村劳动者进城就业设置歧视性限制。
……
第六十二条 违反本法规定,实施就业歧视的,劳动者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二、录用通知的效力
1、录用通知经接收人确认,承诺日期发出后,即具有法律效力,用人单位不得单方变更或取消录用通知。
2、企业可在录用通知中说明不予录用的情形,以保障用人单位的主动权。
3、基于劳动法律法规的基本原则,为避免录用通知和劳动合同存在冲突,法律作出有利于劳动者而使用人单位陷入被动的情况,用人单位可在劳动合同中注明,若两者发生冲突,以劳动合同条款为准。
法律依据:
1、《合同法》第十六条 要约到达受要约人时生效。
第十九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要约不得撤销:
(一)要约人确定了承诺期限或者以其他形式明示要约不可撤销;
(二)受要约人有理由认为要约是不可撤销的,并已经为履行合同作了准备工作。
三、入职审查
1、除国家规定的可以招用未满16岁劳动者的行业和机构外,用人单位严禁招用未满16岁的童工,哪怕是童工借用他人身份证入职,童工不具备明辨是非的能力,而用人单位存在审查不力的过错,可能被要求承担主要责任。
2、招用员工时,请对方提供《离职证明》、原单位的联系方式等,以便核实该劳动者是否已与原单位解除劳动关系。因用人单位招用未与其他用人单位解除或终止劳动关系的劳动者,给其他用人单位造成损失的,用人单位需承担赔偿责任。
3、用人单位不得要求劳动者进行乙肝项目检测,不得因劳动者是乙肝病原携带者而拒绝招用或解除劳动关系。
4、入职体检最好安排在发出录用通知之前,争取用人单位的主动权,防止陷入健康歧视风险。
5、招聘企业高管时,要询问劳动者是否与原单位签订了保密协议、竞业限制协议等,进行背景调查,以免企业陷入被动。
法律依据:
1、《禁止使用童工规定》第二条 国家机关、社会团体、企业事业单位、民办非企业单位或者个体工商户均不得招用不满16周岁的未成年人。
《劳动法》第十五条 禁止用人单位招用未满十六周岁的未成年人。
文艺、体育和特种工艺单位招用未满十六周岁的未成年人,必须依照国家有关规定,履行审批手续,并保障其接受义务教育的权利。
2、《劳动合同法》
第八条 ……用人单位有权了解劳动者与劳动合同直接相关的基本情况,劳动者应当如实说明。
第九十一条 用人单位招用与其他用人单位尚未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劳动者,给其他用人单位造成损失的,应当承担连带赔偿责任。
3、《关于进一步规范入学和就业体检项目维护乙肝表面抗原携带者入学和就业权利的通知》
……用人单位在公民就业体检中,不得要求开展乙肝项目检测(即乙肝病毒感染标志物检测,包括乙肝病毒表面抗原、乙肝病毒表面抗体、乙肝病毒e抗原、乙肝病毒e抗体、乙肝病毒核心抗体和乙肝病毒脱氧核糖核苷酸检测等,俗称“乙肝五项”和HBV-DNA检测等),不得要求提供乙肝项目检测报告,也不得询问是否为乙肝表面抗原携带者。
四、入职注意事项
1、用人单位可在入职申明中写明:本人保证以上所填资料,以及本人提供的学历证明、工作经历、资格证明等的真实性,愿意接受公司调查核实,如有虚假,公司可立刻解除与本人之间的劳动关系,无需支付经济补偿金。
2、法律明文禁止用人单位扣押劳动者证件,要求劳动者提供担保,或者以担保名义收取财物。所以用人单位要求劳动者提供任何形式的担保,均属违法操作。
3、用人单位需让劳动者签字确认,已告知其工作内容、工作地点、工作环境、职业危害、安全操作规程、劳动报酬等与工作相关的事宜。防止陷入用人单位采用欺诈手段与劳动者建立劳动关系,劳动者主张被迫解除劳动关系而要求经济补偿金的风险。
4、要求员工在《入职登记表》上填写个人通讯地址或紧急联系人通讯地址,并确认若用人单位采用快递方式向上述地址邮寄文件,即视为该文件已向员工本人送达。
法律依据:
1、《劳动合同法》第二十六条 下列劳动合同无效或者部分无效:
(一)以欺诈、胁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或者变更劳动合同的;
……
2、《劳动合同法》第九条 用人单位招用劳动者,不得扣押劳动者的居民身份证和其他证件,不得要求劳动者提供担保或者以其他名义向劳动者收取财物。
3、《劳动合同法》第八条 用人单位招用劳动者时,应当如实告知劳动者工作内容、工作条件、工作地点、职业危害、安全生产状况、劳动报酬,以及劳动者要求了解的其他情况。
总结:很多劳资风险都是可以在员工入职时进行避免的,我们HR除了要熟悉劳动法律法规,也一定要重视地方的规范性文件。
7楼 whitenow白雪
那公司违约了,如何要求赔偿?
6楼 whitenow白雪
有个问题:1、录用通知经接收人确认,承诺日期发出后,即具有法律效力,用人单位不得单方变更或取消录用通知。这方面有相关法律文件不?我曾面试就遇到过这样的情况,我都体检了,最后通知说岗位取消。
艾米丽杨洁蓉
@whitenow白雪:根据我国《合同法》的规定,一项合同的订立需要经过“要约”和“承诺”两个程序。录用通知书的发出表示企业希望与劳动者订立合同的意思表示,是为“要约”,受要约人作出同意要约内容的行为,是为“承诺”。
法条依据:
《合同法》
第十三条 当事人订立合同,采取要约、承诺方式。
第十六条要约到达受要约人时生效。
第十九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要约不得撤销:
(一)要约人确定了承诺期限或者以其他形式明示要约不可撤销;
(二)受要约人有理由认为要约是不可撤销的,并已经为履行合同作了准备工作
whitenow白雪
@似水年华HR:那公司违约了,如何要求赔偿?
艾米丽杨洁蓉
@whitenow白雪:已到承诺日期才取消,与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由劳动法律约束,申请仲裁。未建立劳动关系,受合同法等民事法律约束,申请诉讼。
你需要举证,用人单位取消该职位对你造成了哪些损失。例如,你原本在另一家公司就职,因为该公司原因,辞职了。或者为了入职该公司做了哪些预备性动作等。
具体赔偿金额,由法院裁决。
whitenow白雪
@似水年华HR:哦,懂了。可是一般举证好难,如自愿在另一单们离的职的情况,口头让你去体检,。。。。。
艾米丽杨洁蓉
@whitenow白雪:法律只看证据,吃一堑长一智,加油!
5楼 whitenow白雪
写的很全面,赞一个。
4楼 天涯
我想知道
艾米丽杨洁蓉
@天涯:你想知道神马,亲~嘻嘻
3楼 就这命了
又是一篇好文章
艾米丽杨洁蓉
@就这命了:谢谢!
2楼 小希
有同感。
艾米丽杨洁蓉
@小希:恩啊~
1楼 天下无贼
每天学习一点,每天都有新进步
艾米丽杨洁蓉
@天下无贼:一起学习,一起进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