两个员工,分为两个不同的情形处理。 请病假的员工,首先核实其病假申请程序是否符合公司规定,公司审核批准的天数是多少天。如果其申请程序符合公司要求,且在病假到期之时,回到公司报到上班,则该员工做法符合规定,公司不应当处理该员工,若公司执意开处员工,其他员工会迷茫且无所适从,最终会造成人心涣散;若病假没有得到公司批准,只是员工单方面请假,或者在公司批准的病假到期之后员工没有回到公司报到上班,则该员工应按旷工处理。 直接旷工的员工,首先在员工入职时,公司应当与员工有明确的文字规定且员工签字认可(如员工手册),表达清楚“旷工N日,公司将有权解除劳动合同”的意思。在此条件下,员工旷工属于违反公司规定,可以直接开除,且不承担经济补偿。这样的情况下,解除劳动合同,则有利于摆正公司工作风气,若不予以解除劳动合同,只会更加纵容更多地人无视公司管理规则,从而影响公司正常运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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