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针对请病假和无故旷工的员工,必须要有一套完整的企业规整制度、比如请假制度、病假制度、奖惩制度等相关的文件来对不同 的情况作出明确的规定。这是企业必须的一个前置程序,当然制定这写规定的同时,还必须程序合法,经过职工代表大会(工会)讨论通 过。 针对上述两名员工的情况,我个人认为他们有一定的共性和个性;如果请病假的员工存在提供虚假证明,哪这名员工也就违反了公司 的规章制度,与无故旷工的性质是一致的,都属于严重违反公司的规章制度。公司有权给予解除劳动合同并且不与支付经济补偿金。如果 平病假的员工提供的是材料属于真实的,那就应该按照公司病假制度(病假制度不能违法)的规定来执行。与无故旷工的员工就属于性质 不同。不管遇见的是何种情况,企业必须要有一套完整的规章制度。拿如果企业的规整制度没有作出规定,法律法规又无法鉴定的情况下 我们又应当怎么办啦? 我们认为,企业的规章制度是一个基础,对于法律和规章制度都没有明确约定的情况下,我们就应该从企业的发展、以及道德和人 的良知去处理。一个健康的企业,肯定要有一套完整的规章制度来保障企业的正常发展。并且这种制度在企业的发展过程中不断的修改完 善。这样才能让企业做大做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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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楼 夏天di雪
沙发?
1楼 小忧
说得真好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