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案中说的两人,不是公司人事和用人部门一合计就可以解除了,要依据公司的规章制度及法律为依据。一人病假,病假谁批假,流程是否合理,情况是否属实,如果流程也对,情况属实那就的让人家看病休息,工资有相关病假发放标准。如果是虚假,就需要核实,留证据然后互相协商,基本都可以解除劳动关系。针对无故旷工,公司一般都有规章制度,收集矿工证据,考勤,打卡情况,等,然后联系矿工人员,如果联系不上,在入职是留的联系人及地址等作为联系方式,通过快递留回执通知其违反公司制度,进行除名,同时就此事公司决定递交职代会工会,然后公司下除名告示或登报,作为后期如果该员工反咬一口的证据。准备工作完成后就可以办理相关的停保手续等。总体还是公司制度要完善,细化,可以有理有据。解除公司人员要三思,多考虑细节。相关人员要熟悉熟知相关的法律制度等,再就是针对新入职人资人员要多问多请示,自身也要含金量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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