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按正常程序,辞职意向已经完全达成,员工反悔,公司有权决定是去是留,员工做出的决定要为自己的决定负责。 二、但该案例实际情况可能远没有我们想像的那么简单,怀孕者会拿着自己处在孕期为由坚持留任,弄不好会诉诸法律手段,这样对公司不好。 三、建议1:公司与怀孕的这位老员工商谈,力争协商解除老员工的劳动关系;2:提前支付其辞职应得的工资待遇,立即办理手续;3:如果员工愿意离职但提出超过本人应得待遇的补偿,那么公司就要考虑了,如果是在公司可接受范围内,可以支付;否则,突破公司可接受的底线,那也要坚持原则,即使员工走法律程序也不能再让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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