之前公司有遇到,面试时应聘者已经怀孕三四个月了,但是HR竟然没看出来,面试还合格了,入职之后发现了怀孕的问题,但以无法解除劳动合同,公司领导很喜欢这名HR,没有任何惩罚还帮她说话;人事总监觉得每月给该员工3000元,让她回家休假,直到生完。每个公司对于三期问题的处理方法都不一样,有的很害怕三期员工很谨慎,有的不触这种事情,该逼离职还是逼离职且不给补偿金,爱仲裁就仲裁去,不参加仲裁,各种不予理会吧。这个问题没办法完全避免,一家公司不可嫩只招已婚已孕的女员工,怀孕的员工在工作期间多少会没以前的工作认真负责上心,之后还面临产假的问题。我认为最好还是按照法律规定的来,像此案例的情况,首先协商解决给补偿金,如果员工不同意,就做调岗,让她做一些简单的职位的工作,会分担一些比较忙的岗位的工作,工资做相应的减少,或者每月给个最低工资做完基本工资,让她回家休假;但大多数领导可能都不愿意付补偿金或者工资,所以HR工作的难处就出在这里了,最终的决定肯定还是看公司领导了,如果领导就要辞退员工,那我们只能按照领导的要求做了。
赞同
收藏
评论
分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