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我是这个准妈妈的朋友,我会劝她和公司商量,是否能继续留任,即使无法安排原工作岗位,其他岗位也可以,只要能继续是原公司一员就行,因为准妈妈希望继续在职的目的只是为了享受“三期”福利,当然商谈的结果不一定会如意,即使不如意也别选择去仲裁,毕竟在法律上,公司没有违法的行为,准妈妈可以提出请原公司提供一份“推荐函”,以便生育结束后能拿着“推荐函”找个好东家,甚至可以适当提出些经济补偿,当然这个不是公司必须提供的,只是公司“人情”而已。 如果我是这家公司的HR,一定会和高层建议继续走完离职程序,因为公司无任何违法的问题,否则,用工成本会急剧上升,同事们也会看样学样,当然在和准妈妈谈话时必须态度诚恳且缓和,甚至可在高层首肯的情况下承诺准妈妈生育结束后可再次入职本公司,以此缓解其不满情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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