虽没经历过以上这种辞退,但在平时工作中遇到过辞退员工的,因为个别员工想以这种辞退的方式领取失业金,正常离职是不能领取失业金的,但在我公司大多以旷工N 天的方法,已严重违反公司的规章制度来辞退。不过这块也像本案例中牛人的解答中先要民主,合法,公示,三个步骤缺一不可。以事实证据说话。对于辞退员工这块就怕没处理好,留下隐患就不好了。主要平是我们单位辞退的大多是未了领取失业金。如果像那种经常工作不认真,得过且过的员工,那就更要慎重,对于辞退这类型员工,就怕他们的抵触情绪引起不必要的纠纷。因此对本案例中像牛人提到的:糖衣炮弹-协商解除或主动离职1、晓之以理:让对方明白,公司如果不顾情面,是随时可以解除劳动合同而不用补偿的。 2、动之以情:如果选择主动离职,那么可以更有体面的离开公司,如果引用严重违反纪律公司主动解除劳动合同,那么肯定在职业生崖留下污点。同时主动离职也对以后找工作有利:对于有过严重违纪纪录的员工,新公司录用时会更谨慎。3、胁之以威:如果不接受,那么公司可能会秋后算账,多次的工作失误、失职给公司造成的损失,公司有可能会追究其责任。4、诱之以利:如果接受公司建议主动离职,那么作为人力资源,可以向其介绍其他工作或给予其他力所能及的帮助。人与人之间的沟通也是非常重要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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