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前有同事出现过类似的情况,想以长期请假或工作不作为来倒逼公司辞退,达到领取失业金的目的。当时的HR处理方式和老师分享的方法差不多,从此人请长假开始就引起警觉了,调查到了他请假的真正原因,收集了能够收集的证据,在他请假之初就进行了处理,所以员工后来知难而退,和平离开了。 公司对于长假有详细规定,请长期的病假需出具二级甲等医院以上证明,这种假证明是不好开的所以员工放弃,请事假不能超过5天,员工当然也不会只请5天假所以也放弃。而且每月都有绩效考核,如果工作不作为绩效太差公司就有了辞退他的证据,员工消极了几天之后也不敢了。因为公司各个方面的规定都比较详尽,没给“不法之人”留下空子可钻,再加上HR的一系列攻心政策(代表公司去家里看望),后来员工也意识愧疚,最后和离开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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