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没有经理过转正后员工不胜任岗位的情况,但我也遇到过部门经理来找HR说部门员工不胜任工作要求解除的情形。 我们一般的做法如下: 一、先与用人部门经理了解新员工分配的工作内容是怎样的,针对分配的这些工作内容新员工的态度和想法是怎样的。确定是不是因为工作难度较大而导致的新员工暂时的不适应。若确因新员工自身能力不胜任无法达到要求,则询问部门经理是否进行了一定的绩效考核或不胜任岗位的资料,以便后期需要。 二、找新员工当面了解一下最近的工作状态和工作内容,对现工作有什么想法和意见;家庭中最近是不是遇到什么不顺之事。适当的将部门经理的一些不满意反馈给TA(当然只是适当的提一下部门经理对他工作内容的态度),以起到提醒的作用。另外侧面了解新员工与部门同事间的人际关系如何及工作状态。 三、通过上述的了解后,若因员工对工作内容不是很适应的原因,可以考虑再给一段时间的观察期,在观察期间部门经理也需继续进行绩效考核和收集证据;若确因员工自身能力而不胜任,那需要部门经理提供不胜任的绩效考核或证据,部门经理和人事一同出面协商解除该员工。 由此案例后,人事和用人部门都应该思考的问题: 1.用人部门和人事在招聘人员的时候,是否通过情景描述、背景调查等手段了解应聘人员对招聘岗位的胜任能力,接受新事物能力。 2.一切均要以事实说话的。所以部门员工在不胜任工作期间,部门经理一定要做好绩效考核和不胜任工作的资料收集,以便后续之用。 3.在签订合同满3年以上的情况下,用人部门设定的适应期是否太短,无法全面观察到新员工的工作能力。是否可以适当延长适用期。 4.适用期间部门经理的绩效考核标准设计的是否准确和有效。不能仅因为工作态度哈,干劲足就轻松让员工转正,此期间也应适当的考核工作的业务能力。 上述的方法一般都是说起来较容易,做起来会遇到各种问题。所以最终还要落实到执行环节。任何好的措施若要发挥作用,都必须严格执行才能达到想要的效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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