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先,员工是自己公司的,先安抚其情绪,让其安心疗伤; 其次,带着员工亲属找到兼职的公司、政府工伤认定机构、交警部门,通过第三方使其了解清楚工伤认定条件和主体责任; 最后,结合实际情况,告知工伤认定细节流程,请该员工走正常工伤认定程序来处理。 本案中,工伤认定主任责任是在员工所兼职的公司,如果在上述环节都走过的情况下,员工仍然强烈要求申报工伤,那可以由其本人自行申报,公司予以证据上的配合,工伤是可以自行申报的。 本案中涉及到法、理、情三个角度,于法不能由本公司承担工伤责任,工伤主体责任是在员工兼职的公司;于理应该使其透彻地了解工伤认定条件,劝导其本人自行申报工伤;于情员工受伤心理状态肯定不好,公司在讲明原则的情况下,应该给予适当的经济援助,如果其本人自行申报工伤,应对其工伤认定加以流程和细节上的辅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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