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在成都的一家国有企业工作,公司有400余名员工,去年因为房市行情,许多同事都赶着买了房。因为买房、买车之类都需要开收入证明,当时出于帮助员工实现心愿的考虑,总经理让我们做了一个关于虚开收入证明的内部规定,让员工写申请,说明是因为自己的原因要求公司虚开收入证明及社保证明,并申明不得因此主张任何法律权益。
这项内部规定出台以后,一直实行到现在,目前还没有出过什么问题,但我心里总是有些忐忑,不知道这项规定的效用能有几成,是否需要改进,如开证明时让员工提供购房、购车相关合同等。
请大家教我,怎么样既帮助了员工,又保证公司没有好心办坏事。
对于上述这个问题:站在国家层面或法律角度来讲,肯定是不允许的,而且也是损人不利已的行为。站在员工角度来说,要是企业不能帮他,还有谁可以帮他昵?能购买房子的人,一般都是企业中高管理层,而且也是企业核心的骨干或中高层那部分人员,作为企业来说,象这些企业骨干,员工不叫你补贴钱购买房子就是对企业的感恩啦!有许多企业为了稳定核心人才吸引中高层优秀人才主动替这些人才购买房子,还有就是按规定企业应该替员工购买住房公积金的,可许多民营企业并没支付这笔费用。企业为员工承担一点风险又怎样,又有那个企业做得这么规范昵?我想主要我们前期做好细节的评估工作,就可以将风险降到最抵,我认识的一家企业他们就是这样来做的:
1。凡是企业核心骨干、中高层管理人员,在企业服务达八年以上,企业都会根据其购买房产的实际情况来作评估,看只允许虚开收入证明,不是购买房子的人想开多少就开多少,但我们会根据实际情况虚开高些少金额。
2。企业按道理应该尽可能帮助员工,满足员工购买需求。我们会对企业员工的申请进行调查,看其家庭货款偿还能力,同时还正确评估该员工人品状况,如果该员工在企业服务达十年以上,个人品质良好!企业也会批准其个人虚开收入证明申请。
3。由于企业与银行合作时间比较长,且合作关系一直较好!是属于AAA++信用企业,企业在银行的存款多,作为企业承担这点风险对员工来说是企业对员工的福利,也可以说是企业一种重视员工、关怀员工福利政策!
4。当然企业也要做到有备无患。与员工签订相应的合同条款,预防个别员工因辞职或因偿还贷款而引起的法律纠纷。可以通过另外一种形式事先与员工签订一份相关协议,如何提前辞职不用企业服务的则要赔偿企业的一定损失,这份协议可以用不同形式,如培训协议、其他优惠政策补贴等。
5。企业虽然为其员工虚开的收入证明,有些年份收入是有所变动的,如提成奖金都是有所变动或改变的,如绩效工资或绩效奖金,这些都可以说得过去,只要企业每月有其本人签名的工资条证明材料,还有其他人员证明,还有劳动合同等证明材料,相信不会给企业造成什么钱财损失,要说有损失就是银行信用的损失。我想作为忠诚员工来说,企业承担点风险又会怎样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