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个月前偶识三茅,做一个有礼的读者,一直是只动眼,没动手。
看了很多的案例,也学习了很多,受益匪浅,感谢这个平台。就象有时我和工友们说,我们也要体谅企业BOSS一样,BOSS是那么好当的呀,不信你来试试,你天天睡的多香,你以为你的BOSS天天也象你一样睡的香吗?也可能你入梦了,他还在瞪着眼睛想着怎么度过这一劫呢;也许你呼噜大作,他还在辗转反侧呢。员工也要感恩企业,我们有学习交流的平台,也要感恩三茅。
诚挚的说一声:谢谢三茅!!!
平台里有专家,有前辈,有新人,还有很多象我一样只受不施者,别人也不知道我是长是幼是旧是新,更多的是卡友。
案例中也有专业知识,也有操作方法,这些对于一个从事并爱着这一职业的友们,特别是一些刚入职的新郎新娘们,不亚于《新婚丛书》。
当我看了小白的总结后(整理成电子书的),我也突然有动手的冲动。但这种冲动,还只是一种视觉上带来的,最终我还是一个懒人,架起来的手,还是放下了。昨天闲了,又想起小白了。从后往前悉数尽入囊中,就在我入囊时,小白的早就潜伏的思绪的触角再一次引起了我动手的冲动,这个冲动已不再全是视觉上的了,还有肉体上的冲动。于是,我现在动手了。
在很多案例中,我们的卡友(在此不论长幼前后,统称卡友了)做了精辟的分析,推荐了各居一格的实操方法。这些方法真的管用,可以说几乎是99.999%的管用,都是千足金或是万足金级。但如果从足金角度而论,足金既是对客户而言,也要求企业要做到。你企业做到了足金,有了口碑,客户才认可你是真的足金,授受皆可受。卡友们会说,你说这些是什么意思呢?我其实是想说,企业和员工的关系。为什么有《劳动合同法》?我想大家都回很清楚地回答出来,以法律的形式明确劳动者与企业的关系及权利、义务。既然是以法律的形式明确,那也就说明,这种关系是平等的。
说了这么多,大家不禁又会问,你说你动手,还是小白什么视觉什么肉体上的什么什么,你才冲动的,看不出有何与小白相关的。
卡友们一定大多数都看了小白的总结美文。小白说过这样几个事例。她帮企业就劳动关系参与仲裁,她胜了吗?卡友们一定会说,她全胜。卡友们不知道注意到她后面的一句话没有,几乎再没有仲裁,屡战屡胜也不一定是好事。这是第一次造成我冲动的原因。
我们都是为BOSS效忠,为企业规避风险,这一点我不否认。但我们同时也不能否认,在我们中国,在我们目前的中国,有两个不可否认的事实摆在我们面前,一是BOSS很多在钻法律的空子,甚至在员工的福利方面,企业真的依法而行了吗?二是,我们的员工还有很多是法盲,他们知道规避法律风险和依法争取他们的权利吗?就这两点而言,我们的员工还是我们这个社会的弱势群体呀!那么,我们在实际操作中,该如何操作呢?我想,这是值得我们深思的。
小白在她的美文中说她帮友出点子,再一次掀起了我拉冲动。我不禁要骂小白,你一个女子,怎么就象我一介莽夫一样禁不住诱惑呢,友的那几句好话,那几句苦衷就打败了你后来的坚持。当你出那点子的时候,当你为你的友想如果如果就会没有工作,就会丢掉女友,最后你让你友没有丢女友,但还是丢了工作,但更甚的是多少人的丢工作才换来的呢?最关键的一点是,谁丢工作都很正常,但他们丢工作却没有一丁点儿补偿。小白也许真的出过这点子,也许没有。我,不认为小白有!
在一些群中,在一些案例中,不乏很多操作之经典。卡友们也不愧是做这一行,爱这一行,想这一行。但也不乏一些象小白与友所说的点子的案例相仿的。
却很少看到有卡友们用我们的良知和专业知识说服BOSS的。其实,我们在很多BOSS面前是无能的,特别是涉及到公司放血为员工谋福利,你说得再多,你说法律如何如何,往往BOSS一句很多公司也还没有那么做,下一步再说吧,你也只能默然离开。而当BOSS问及,我们要不掏钱把哪哪一组人辗了,我们会开动机器不遗力地想尽办法按BOSS的意图把他们办了。事实上,我们此时思维断下电又何妨?难道这是我们不忠吗?难道这是我们专业不精吗?
记得在一群中,有一群友说,员工正常手续下离职,但老板坚持工资要扣一个月后再发放或是与在职员工一起再发放。结果,这员工在回家路上出车祸,家属找公司大闹,结果公司还是赔了一笔钱。群友说,他当时与老板交流了,老板要按他的意思办。一浙江群友说,很多老板就是这样的骆驼,让他吃点亏又何妨。
就以此作结吧!
10楼 ycnvzi
与之前看到的,更多的是一种反思,一种逆向思维的平等。但是在中国这种平等太少了。。。。。
9楼 浮沉人生
您好,请问您上述的——“员工正常手续下离职,但老板坚持工资要扣一个月后再发放或是与在职员工一起再发放。结果,这员工在回家路上出车祸,家属找公司大闹,结果公司还是赔了一笔钱。群友说,他当时与老板交流了,老板要按他的意思办。”这点是怎样的情况呢?因为现在绝大多数公司都会是如此进行离职手续的办理,请问有何风险,会造成怎样的后果,请告知,谢谢了!
ycnvzi
@浮沉人生:没有终止劳动关系,万一出了意外。公司存在法律风险。就如案例中回家路上出车祸这件事情,公司还要赔偿。
浮沉人生
@ycnvzi:感谢您的回复!我是我想问的是,公司已经与员工签订了解除劳动合同协议、也出具了离职证明,只是离职这个月的工资需要等待下个月清算而已,这样也会有问题吗?
ycnvzi
@浮沉人生:个人理解是有问题的,你最好咨询下相关律师。
浮沉人生
@ycnvzi:好的,谢谢你啦
8楼 花花杨小妞
文中诸多观点有参考价值,值得称道。顺便提一句,你口中的小白,日后有时间静心拜读一下她的一系列随感,你会另有定论的,难说,某天你会尊一声:小白姐,请赐教!O(∩_∩)O~,祝你乐观成长!
星空守望者
@花花杨小妞:也许作者比白玫瑰小姐年龄大;也许小白的称呼,只是作者觉得亲切,并无不尊重之意;也许作者故意为之,至少白玫瑰小姐是大家熟知的,拉进同读者距离;也许作者敢于挑战权威,我留了这么多言……还有不少卡友,对作者留下了深刻印象。 柳岸花伴处处成长
bwrs
@花花杨小妞:我对在此交流的所有人都是尊敬的,每一位的只言片语只要是我看了的,我都会有所思。同时在此也可以对你说:你不吝赐教!
7楼 呆呆琪
文采不错 喜欢这样的风格 寓教于乐
6楼 陈小超123
小女子一向觉得:HR不是帮老板干掉员工 也不能全凭员工差遣,boss和员工利弊之间的桥梁就是HR
是让双方蒸蒸日上还是激烈厮杀 ?HR的做法和行为, 有着举足轻重的影响
如果是boss爱员工, 员工爱boss ,那是极好的!但现实还是骨感了点的,如果HR能找到双方彼此共同high的点,求同存异,那画面多和谐啊!当然啦, 这也不是那么容易做到的啊。。。满满长路,珍重。。。
bwrs
@陈小超123:共同成长!
5楼 龙五大少
第一次在三茅看到这么有血性的文字!
只是我们大多数人的良知都被生存给碾压得躲在某个阴暗角落了,所以跟老板一样昧着良知“欺压”弱势的员工。
4楼 雪地小草
看到后面才反应过来小白是白玫瑰啊!我葱白她很久啦~~\(^o^)/~
3楼 journeyDJ
嘻嘻,第一次看到有人称玫瑰姐小白,好想继续看你接下来的动手哦!
2楼 长风逐日史立华
给老板成长的时间吧。做HR,不能单从单一案例去看,更多的是反思带给多数人什么。
bwrs
@长风逐日:我写这个是想给做HR的多一份压力,多一份责任。
和老板一起成长吧
1楼 小文子
小白是白玫瑰小姐么。。。我乱入了。。。
bwrs
@小文子:是的
bwrs
@小文子:此文有失常态,文子如觉不妥,可删!!
小文子
@bwrs:没事,我觉得写的很好!我准备推荐给很多人看呢,只是问问。小白和你很熟么?哇哈哈
bwrs
@小文子:卖个关子可以么,文子!
你问问她去吧!哈哈。。。。。
吃货圈圈
@bwrs:同问:白玫瑰姐姐和你很熟吗?哈哈
花花杨小妞
@小文子:白小姐已经跻身偶像排行榜很久了O(∩_∩)O~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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