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的这个话题,非常真实地贴近生活。我们公司也存在上述现象,好心的公司领导也让HR部门在“先做小人”的前提下为有需求的职工开具虚假收入证明,至今无事。只是曾经有过一个人因信用问题被银行来电查询,但因此人早已离职,所以有惊无险。有惊无险的后果往往不是警醒,而是让相关同事更加放心,让他们认为现有的做法没有问题……这不能不说是一种悲哀。 今天学习完各种“牛人分享”,让我明白,其实公司目前的“平安无事”,并不是没有漏洞的万无一失,——仍然只是一种侥幸。 为了真正的防微杜渐,公司还是应该坚持依法办事,同时做好相关普法教育。这其实不光是为公司着想,也是为了公司员工自身着想,既防止公司陷入潜在风险,也防止个人引发潜在弊端。而且,从社会大环境来说,一个人人懂法、守法的社会环境,才是我们更有安全感和幸福感的生存环境,不是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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