先分析本文的症结所在:员工因为要离职而超出一个月未与公司签订劳动合同 存在的隐患和问题:公司赔付员工超出一个月部分的双倍工资 造成问题的原因:实习期觉得该大学生比较优秀,并没有仔细考虑他的意见,如果当时不愿签订为什么还要录用?公司没有把工作做到前边 解决方案:1.严格按照劳动合同法规定来履行,告知他要辞职没问题,但根据规定需要签订合同,签订合同和他离职并不冲突,他本人也提出了用一个月的时间交接,因此,可以采取这种方式 2.实际中很少有人这样较真,首先,从7月1日到现在也就1个半月的时间,他既然决定了要回家也没必要因为半个月的赔偿赖在这边仲裁,这样做不值得,为了些赔偿与单位闹翻也不值得 我认为他并不是故意不签合同而争取超出一个月时间来黑公司的赔偿,如果是第二种情况那就请按照第一种情况的做法来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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