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司情案由分析 郑州一家500人零售公司,通过校招,雇来大四实习生一名,因未毕业,签订实习协议,因实习期内表现优秀,公司原意想留他签劳动合同,但因为对方想回家发展一直不肯签订,但仍继续上班,但公司规定需再待岗一个月(十分不合理,一般的交接一个星期已经可以完成,留得越久,风险越大),目前还在上班,根据劳动法规,毫无疑问存在各类风险,1.双倍工资发放,2.出现工伤如何处理3.在职期间生病4.交接期间发生纠纷 二、处理手法 1、安排好人员,尽快做好交接。 2、跟员工沟通表明相关立场,补签相关合同及协议。 (不理解继续拒绝签订的,只能走流程,方法很多,怎么处理那就要看HR的水平了) 3、跟公司领导沟通表明现公司制度存在风险,制定相关文件整改。 三、总结 作为一个称职的HR应该多方面换位思考,有经验的根本不会出现这种实习期过了,还没有签订相关合同的情况,签订劳动合同购置社保其实是保护用工双方的。(特别现行劳动法倾向于劳动者)而中国的法规摆在这,空子有多少大家都清楚,做事往往要防患于未然,毕竟诸葛亮只有一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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