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故事经过: 在原单位时遇到过类似案例,是部门其他同事经办的。经办同事以下称为A,那位不签合同同事以下称为B。 A与B都是公司新人,B是法律专业。据A说,无数次电话通知B来签订合同,每次B总是以各种各样的理由不来签。A看在二人同时参加过新人培训的同窗之谊,不好意思说重话,每次都不了了之。 B入司一年后提出辞职,出于大家意外的是,公司同时也收到一份仲裁通知书,按劳动法相关规定要求公司赔偿。协商不成的情况下,最后我们总公司HR介入。总部HR电话和B聊,通过电话锁定相应证据,最后公司只象征性赔了一点点。 二、感受: 1、作为公司HR,永远要记得自已的立场,遇到恶意的B,尤其这种懂法律的人,要以公司利益为准则,要对自身的职业生涯负责。 2、HR熟悉劳动合同法每一个条款,并设计和运用一定工具实践到日常工作中,提前做到风险管控。 3、假如不幸真得遇到这类问题,HR一定要懂得,事后证据采集一样重要。
赞同
收藏
评论
分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