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本认知: 薪酬是分配方式的一种。 而大绩效包含员工投入时间、组织绩效完成情况、个人绩效完成情况。 分别对应加班费或(和)全勤奖、计件工资或质量奖或效益奖、是否服从组织安排或个人业绩等。 回到本案例: 1、快销公司,行销公司1000人 2、公司申请了不定时工作制 3、执行过程:行销人员上班打卡,下班则不打卡 4、行销认为的矛盾点在于:开晨会、夕会;工作时间超过8小时;下班不打卡时公司不愿留下加班证据(违规操作) 建议: 1、改变执行过程,行销人员均需要上班打卡,下班打卡;出台制度,公示,每个人签字 2、薪酬中拆分原有的底薪,变成基本公司+平时加班以3小时计算+周六加班以10小时计算 3、薪酬中加大对个人绩效部分的考核,不仅考核销量、同时考核应收账款、考虑实际销售成单率(或考察退单率)等。 4、文化宣传中:强调完完全全给足加班费,同时文化强化“狭路相逢勇者胜”销售狼性文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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