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所在的公司是一家电子产品研发制造业企业,地处杭州,有300多人。有一名一线派遣员工前段时间突发疾病,医生诊断为肝功能衰弱。由于公司一线员工流动较大,公司和派遣公司签订的合同规定,派遣一线员工需转正后才缴纳社保,该员工入职不到3个月,未转正,没有缴纳社保,导致该员工医疗费用无法报销,现员工家属希望公司承担全部医药费用,且家属怀疑是由于公司的坏境造成该员工生病。
这种情况下,我该如何妥善处理这件事呢?
从以上案例来看公司必须拿出该员工是派遣公司的员工,并且也是符合派遣的的岗位,如果不符合要求,是否在该员工入职是告知他是派遣员工,要是没有,就算是派遣公司的,它不符合派遣的要求,劳动关系仲裁的话他和企业有实质性的劳动关系的,公司也会受到有关部门的罚款,这是公司在派遣时没有核实清楚留下的问题,从直观来看是工伤,但实现在就看这个疾病是否是在工伤的条件之中,要是这种病也在其,那就没有什么可以争议的了,按劳动法中的规定,如果派遣公司逃跑或者没能力承担(没有买社保),也付不起的话,公司在这一块是有连带责任的。说不定不仅要承担医药费还要双倍工资的。以上只是本人的个人看法,不做任何依据,朋友们有更好的解决办法分享哈 !大家互相学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