秉骏哥李志勇说:
1、看派遣协议。从本案情可知,派遣员工需要转正后才能购买社保,显然是违法的规定,虽然员工签了字也是无效的。但是,协议中并没有详细阐明社保包括医保应当由派遣公司为员工购买还是用人单位购买。这种情况下,按照《劳务派遣暂行规定》第八条,应当由派遣单位购买。所以需要向派遣单位说明情况,甚至可以向员工及其家属解释。 当然,如果派遣协议中明确规定由用人单位购买和承担社保费用的,则应当别论。 2、可适当分担。不管派遣协议中有没有规定是哪方购买社保,即使没有规定则依法由派遣单位承担,而规定3月转正后才为员工购买则是双方共同做出的规定,所以,按协议或法规规定,未承担社保购买责任的一方也应适当承担一定的医药费用,不管是2成还是3成,都应当与另一方共同来承担,如果一点都不承担,于情于理说不过去,对双方今后的长期合作也会有一定影响。 3、要环境改善。员工家属既然怀疑公司环境对生病有影响,不管事实到底成立不成立,公司都应当给予正面的处理,对公司员工工作的环境进行改善,可以提高员工对公司的忠诚度,让其他从事类似岗位的员工心里更踏实,而不是站在另一面,既针锋相对反对家属意见,又不进行任何实质性的工作环境改善。 4、应修改协议。与派遣公司协商处理好本案件也许并不难,但如何让派遣公司或本公司内部员工感受到公司的温暖,提升员工的忠诚度,在社保购买规定上,应当及时进行修改,可改为:员工入职当月既购买社保。虽然一线员工虽然流动性较大,但不能延迟为员工购买社保,因为员工的个人体质、生产经营情况十分复杂,每天都可能出现这样那样的情况,如果不买社保,公司潜在的风险太多太大了。 5、应继续治疗。肝功能衰弱,可能在医疗结束时,经医生检查已经恢复不再衰弱,但一定会给该员工和家属留下一定心理阴影,公司可以建议员工离职休养一下,或者转岗,总之,应当从营养、休息、心情等方面密切注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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每每看到志勇哥的分享,都觉得法理,人情并重,切实分析要点,找准厉害关系,同时呵护劳动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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