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下午销售部的主管过来找旁边的人事专员说有件事情想要人力资源部门支持,我正好结束一个电话面试就一起听了听。
事情是这样的,销售部一个外派上海的员工,每天只是汇报一下工作,没有考勤,也没有业绩,主管怀疑他根本没有上班,觉得没有办法忍受,想问这种情况公司有没有办法解决。销售部的外派的人员是由城区帮着管的,向总部汇报工作,某地的某某就做的很好,每天到门店打卡,这个月的业绩也很不错。这个人没有业绩,态度还不理想,部门摆明了是不想要了,想问一下如何请走。
但是员工不是你想开,想开就能开的。
在接下来的谈话中,可以了解到部门没有证据证明员工没有在上班,只是规定了员工在外派地由当地城区代为管理,销售任务由城区下达,编制归总部销售,但是没有明确规定员工需要到某地定时打卡,也没有规定向总部的汇报工作算不算正常上班。现在想请人家走,总得一个理由的吧。
看吧,又是一个把人力资源部门当成解决疑难杂症的部门。
以上这些谈话刚好被旁边的部门老大听见了,等主管走开之后,他严肃的说:以后这样的问题不要再接收了,如果部门没有证据,拿不出开人的理由,就让他们自己想办法,我们是人力资源部门,可以给到部门支持,而不是难民营收容所!
老大,你果然威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