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公司是一家刚成立不久的新公司,公司在深圳和襄阳分部有公司,两地的行业薪酬平均水平相差甚远,所以最初对于薪酬的设想是进行地域差别分级。但是在与公司领导层讨论时,各位副总均表示地域差不公平,不能因为生活在小城市就将薪酬降低,在襄阳做同等工作的人员应与深圳同等人员薪资一样,除非人员绩效评估时确实差别太大。但是公司大老板出于成本考虑,还是希望襄阳与深圳拉开一定比例的差距,毕竟消费水平差太多。 我是公司的薪酬负责人,所以大家对我在这个事情上的态度比较看重,那么,对于异地人员的薪酬,我该如何表态呢? 作为HR负责人,对于薪酬的设计是要拿出令人信服的方案的。 一、首先,要结合当地的市场水平,设计出薪酬基本等级范围; 二、人员的薪酬要区分情况:当地招聘的当地员工,按当地的水平定薪;总部派出的人员,可以有总部的基本薪+当地的正常水平薪酬 三、业绩奖励或业绩工资可以一样。 四、总部下派的人员还可以有探亲假期等福利。分地区人员到总部交流的,有交流补贴。 使总部的人员外派时,有外派的待遇。使内部做到相对的公平。 不同的地区,会有不同的差异。外企派驻到中国市场的人员,其薪资也是和本土员工有区别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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