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例中你们是一个四线城市的房地产开发公司,5个副总是创业时的元老,现在是顾问角色。 我想问下:他们是不是以股东的形式在单位入股了?如果这样的话人力没必要拿什么绩效和薪酬去他们之间掺和。那是他们之间的利润分配问题 下属加班自己到点就走,你以为所有人都必须得坐班吗?这个问题自己好好想 这几位副总,一是工作目标未能严格奖惩,二是综合素质与其职务不匹配。什么叫目标未能严格奖惩?是为他们设定了目标无法达到之后没有相应的惩罚措施?怎样判定他的综合素质与职务不匹配?这个职务要求的素质模型是什么?应该具备哪些素质?标准是什么? 老板意识到他们对公司经营的阻碍,怎么阻碍经营了?是阻碍经营还是阻碍了你实施人力管理? 综上,没有足够事实依据的情况下,你以上所描述的结论我认为都是自己的推测加老板的暗示,不动则已,动则出现问题你得扮演替罪羊的角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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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楼 罗明
哈哈,我觉得你分析的挺细心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