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们是河南的一家改制型企业,公司有一项规定:离职员工必需要有1个月交接期,如果未交接完,就继续延长,如果是提前交接完毕的,员工也要待满一个月才能走,以便留出一段适应期。而员工提出离职后心已经不在公司,经常请假,早退,导致他们的考勤很难做。看到这种现象,我向公司领导建议,做好离职交接就可以提前走人,不要再拖这么长时间,但领导还是坚持。
既然领导不批准,那么,对于离职交接期员工的考勤管理,要如何来做呢?
我们是河南的一家改制型企业,公司有一项规定:离职员工必需要有1个月交接期,如果未交接完,就继续延长,如果是提前交接完毕的,员工也要待满一个月才能走,以便留出一段适应期。而员工提出离职后心已经不在公司,经常请假,早退,导致他们的考勤很难做。看到这种现象,我向公司领导建议,做好离职交接就可以提前走人,不要再拖这么长时间,但领导还是坚持。
既然领导不批准,那么,对于离职交接期员工的考勤管理,要如何来做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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