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议性措施: 1、所属部门尽快与该员工取得联系,同时也于其应急联系人联系(如果有),要求在规定期限内回公司对调岗薪资问题进行商讨及近期汇报工作,短信或电话录音; 2、在所属部门联系不上的情况下,人事部出面想办法与其联系(或应急联系人)记录联系情况,如果一直联系不上,达到多少天(规章制度中有规定属于旷工的行为,但是现在也存在一个问题就是该公司是否对销售人员的出差有天数等明确规定)可向其通讯地址发尽快返司通知书; 3、如果达到一定的天数任然联系不上或者该员工拒绝回司,那就另当别论了; 注:对于销售人员建议还是要有日报、周报及月报工作情况汇报,让公司知道该员工的工作进展情况及工作动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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