员工请假必须要经过正常审批流程,如果老板直接签字审批,貌似好像跟HR没有关系,实则不然,HR一定要做好各种风险防范工作,直接点说,不管老板怎么说,我们该尽的责任及义务一定要到位。
一、简单分析如下:
1、责任分清:
员工请长假,无非是产假,工伤假,非因工负伤的病假,这类不得不请的假,普通事假这个是特例?作为主管可以在请假手续上不批准,让对方去找总经理签字。先把自己的责任分出来。
2、工作替换:
既然该员工各方面素质不怎么的,事假后,工作谁来接替?分担给别人,会造成其他影响,是否需要找人,借机替代?可以请示总经理,看总经理怎么说,了解总经理意图才好做下一步的准备。
3、风险管控:
★终止合同,考虑员工半年的事假的不确定性因互,可以暂时停交社保与解除劳动关系,这样员工是自由人,即使在外面出事,与公司也是没有关系的。
★停薪留职,也可以办理这个手续,并做好相关协议,即停薪,停社保,保留劳动关系。
★挂靠社保,就是与员工暂时解除劳动合同,另外再签订挂靠社保协义,由员工全额出社保费用。
★商业保险,如果不能终止合同,除停发工资,社保后,可以给员工办理商业保险,即使有意外伤害或是出问题,也可以增加一份保障,降低风险。
★声明强化,这种非特殊事假的情况,可以出一份声明,即,员工在事假期间,在外面其他事项与公司无关。(前提是,公司同意员工事假,不作其他手续时,当然,也可以同时启用)
4、管理成本
另外,总经理批准休假半年,具体请假事由呢?如果其他员工也因此而效仿,你是批假还是不批?不批的话,肯定会带来管理上的不公。批准的话,公司规章制度的存在意义又在哪里?
事假期间,员工如果在公司之外的地方出意外了,公司还是要有连带责任的呀,毕竟劳动关系还存在。比方说,员工在外面出车祸,是不是可以用非因公负伤的理由请病假?是不是支付病假工资?是不是不能随意解除劳动合同?这段时间就得支付病假工资,综合计算一下,公司的损失要多大。
所以说,要综合考虑长期事假带来的潜在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