个人认为本案例提出的问题主要在于“员工轻微违纪不符合辞退规定”与“领导很生气要求辞退”的矛盾;作为人力资源管理者,夹在中间,按制度不该辞退,但作为领导的下属,应该把事给办好,二个角色之间的矛盾。个人认为可以这么处理: 1、跟领导解释制度的规定以及立即强行辞退的代价。 2、如果领导一定要辞退他,建议为“杀鸡警猴”,辞退之前先在全单位通告批评,要求作出检讨等。 3、跟该职工面谈,说明相关情况。包括领导两次抓现行,以及部门领导因他被批的事实,同时说明将会发生的结果。一般来说,该职工如果知道将在单位全体职工面前被批或作检讨,应该会提出辞职。如果他还不主动辞退,那只能强行辞退,可能会发生纠纷。 4、当然,作为HR,处理好他的工作交接,招聘新职工来代替的工作也得提前准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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