其实这个案例给我去年亲身经历过这样的情况,当时领导的处理其实我不是特别的满意,那时候我也是刚来到这个公司不久,只是看着他们处理这个事情,领导处理完之后我也对着事情反思了一下,结合今天的案例我总结以下几点:
至于吧,此人诚然上班时间玩手机,确实属违纪行为,但“罪不至死”呀,何况还是网管呢,我印象中,网管这职业一般都是有能力把电脑和手机玩得团团转的人。罪不至死,罪不至死哈!要是老板今天看到这个网管玩手机,明天看到那个看报纸,一发火,是不是都要开除?
一、首要目的是消了老板的气。
二、其次是与员工沟通到位。
三、出于惜才怜才的角度。
这名网管,负责全公司的计算机调配、网络管理等,专业水平勉强够用。说实话,想找个这样的网管已经不错了,也不能因为老板的一把火就开除了,何况还要增加更多的招聘成本呢。当然了,这是建立在员工还是有留下来的价值基础上!
四、难不成真的要干掉他?
五、反思。
作为网管,应该有其主管领导吧。要开除网管,部门主管领导是不是还要负一定管理和失察责任呢?该如何处理?若是处理的公平得当,网管想必也会相对心平气和的接受处理。
六、制度。
作为企业,应该要把工作的着重点放在制度上,而不是等到这样的被老板发现就上火的有个人主观因素的带个人感情色彩的事情发生后,HR难办的时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