很多私企的老板都是这个样子,看一个人不顺眼,就想马上干掉他。因为老板觉得自己就是皇帝,可以任意决定每个人的“生死”权。如果HR部门也是这样子,那HR部门真是没有什么地位了,不过就是老板的跟班,即得不到老板的认可支持,也得不到员工的信任、理解和归从。 方案一:员工在上班时间玩手机,真不是什么“砍头”的事,只不过运气不好,被老板两次发现。现在既要平消老板的气,也要把员工处理好。老板生气属于正常,但他只说要副总处理,并没有说辞退之事。HR可以找员工谈话,陈述这件事情被老板知道了,后果很严重,要进行处罚或通报批评。这样,老板看到了HR部的处理气也消了一大半。再者与员工约法三章,如果下次再出现这种类似事件公司会怎么处理,员工保证下次不会再犯,如果再犯愿意接受公司的处罚。以书面形式备案。接者HR部要以这次事情为契点,马上重新拟定修改公司的纪律制度,对出现这种情况要进行什么处罚,明确规定,然后对每位员工进行培训,签名确认。 方案二:如果老板的意思是非要开除这位员工,HR部要向老板分析强行开除这位员的利与弊。我想老板最终也会同意第一种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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