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们公司近五千人,什么样的情况都有,有一声不想离开的,有请事假后不知去向的,有办了厂里手续没到公司来办手续的,情况较多。 我们公司有以下规定: 1、员工手册规定连续旷工三天及以上者,予以开除,解除劳动关系; 2、员工离职需提前一个月办理离职手续,如果有人接替工作,可以提前安排离职,这样也是从安全的角度考虑; 3、我们工资是这个月发上个月的工资,如果不办理离职手续者,工资不予发放,补办者跟公司统一补发当月工资; 4、一旦公司下文辞退者,公司终身不予录用; 5、新员工报到时,培训中将基本制度作重点讲解; 6、损害公司利益的,从剩余工资中扣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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