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先,一家公司的公司事故应该是不常发生的突发事件才算是正常的,既然一直被工伤保险报销困扰,那么我是不是可以认为这将公司的安全管理极度混乱与不合格呢? 其次,现在政府职能部门对于工伤发生率抓的非常严格,很多地区的工伤保险费用是根据年度工伤发生率进行调整的,有些类似于车险的模式,那么为了节省缴纳社会保险的长期成本是不是应该做好安全防护措施和操作规范呢(既然工伤发生了,小费用就不要进行工伤认定了,不划算)? 最后,对于工伤鉴定申请虽然工伤管理条例规定是30日内进行申请,但是都等到员工走了工伤鉴定程序还没走完,你们是不是办事效率太慢了?重伤应当马上进行工伤鉴定申请,现在政府职能部门也不是那么拖沓,一般半个月内都能给你审核通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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