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们是一家物流公司,外来务工人员较多,且流动性比较大。我们一直被工伤保险医疗费报销问题所困扰,公司给工人买的是进城务工险,工人受伤,公司出钱看病,但是看完病有的人员就马上离职回家了,工伤鉴定程序还没有走完,而社保局的规定是没有做工伤鉴定不给医疗费报销,所以造成了不少医疗费烂账。老板说这是我们人事的事情,让我们出方法规避这种情况。 求指点,我们能采取些什么方法,来避免这种情况发生啊? 案例中描述的问题,可以尝试从以下几个方面试一试: 1 规范公司工伤费用报销的流程,要求规范、简洁、清晰; 2 提高企业相应责任人员的责任心和专业性; 3 要求受伤人员垫付一定数额的医疗费用,金额不一定很大,但一定要有,比如500元或1000元保证金(或者单位提供的探望金或抚恤金); 4 按流程走完报销程序后,返还保证金; 5 对所有人员进行培训,让大家了解并清晰流程及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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