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10.9 提出离职的员工要求在公司呆满30天才走,公司应该如何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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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公司近期有一位员工提出离职,公司在接到他的离职申请后,与部门领导沟通了一下,觉得他没有特别重要的工作需要交接,只需简单的办理一个离职手续就可以走了,所以HR部门就通知他当天办完所有离职流程就可以不用来上班了,但该员工声称他是根据劳动合同法规定提前30天提出离职的,所以一定要呆满30天才离开。
我们很清楚他想混这30天的工资,请问这种员工应该如何处理?
(员工对规定的理解有偏差!)
1.理会员工真实意图很重要。企业管理方认为该员工是“想混这30天的工资”,纯属主观臆断。可能是一时受了委屈,比较气愤之类的……
2.若真是混工资:揭露其真实想法,适当的刺激刺激,让其感到很羞愧,不然混着也难堪呢,没有啥理由好混呀,没有什么借口还需要上30天,而且劳动合同法规定的30天是倾向约束员工的,不是约束企业的(解释法律)
3.若真是混工资的:同情员工的遭遇,索性配合他的想法,但不代表不管理或者是损坏企业利益,那是绝对不可能的,可以进行正常的绩效考核加以管控。(另一种观点:混工资的说法太难听,不能当着离职员工的面讲,否则只能“激怒员工”,把问题复杂化。)
4.如果其实不想走:若是平时表现还算马马虎虎,那么就留吧,但不宜点破,并认真的在后面这一个月帮助其进行思想辅导;若是平时表现不佳,还想以离职要挟企业,那么企业也不能含糊,一定要抓住这个“离职表已经审签结束”的有利点赶走他
5.规范员工离职流程,离职面谈中尽量和员工确定离职时间并在签署离职同意时做好书面约定。让员工清楚自己离职申请递交后,正式离职前需要做哪些工作、离职流程办理程序和大致准确的离职时间;领导批示离职同意意见中,能注明离职时间尽量注明,不能确定以离职手续办理完毕时间为准;
6.可能与下个工作还没有敲定有关:利用部门工作优势,帮助提供一些合适的招聘岗位信息给他,鼓励员工投递个人简历应聘,同时也可以告知员工,应聘工作期间因为时间和精力的关系,想做到两头兼顾不太可能,不如集中精力找个更好的工作,需要帮忙可以尽力帮助,这样对他以后发展更为有利,和一个月的工资相比前程更为重要。
7.员工执意要呆满一个月,而岗位缺人还不能及时补充到位情况,和员工书面约定离职期间工作要求和考勤标准,避免出现混工资的现象。工作安排会有变化,但纪律不能松懈。避免出现放任不管或者给小鞋穿的两种极端做法。
8.如果员工要求合理,做为企业不能以身试法,员工本人主动提出离职,企业可以依法不支付任何经济补偿金,而且如果因员工的离职给企业造成损失,企业还会向员工进行索赔,所以,对于企业来说,急于解除,可能会给企业带来更大的损失。在些期间,企业可以与其进行工作梳理、提前交接,其实,一个月一晃就过了
9.按照规定及双方约定,及时办理相关手续,并对其档案、社保关系进行及时转移,手续办理完毕要留存相关资料。
10,。向领导建议:一是先说明情况;二是强调此时解除合同造成的后果,如果顺其自然到时间企业不用支付经济补偿;三是可以将此事做为宣扬企业人性化管理的手段;四是如果领导还说能解除就解除,那么我们要建议,如果该员工找个理由不来办理手续,或者以请病假为由,做为企业还是要进行处理,反而会造成负面影响;五是建议领导还是将其留下,不管其做出什么样的过激行为,或者他的岗位有多么的不重要,对于企业来说,既然培养了,还是要尽量挽留
11.再次与员工沟通:一是留,要留就要使员工消除不好的想法,正确劝导,建立互信,并对其从新上岗以后的工作进行要求;(最好的结果)二是走,领导如果接受建议,顺其自然到点办理手续,如果不接受建议,又不能违反相关法规,一种方式是再沟通,好聚好散、哥们感情什么的进行劝导,也可以强调后期还要办理档案调离、社保转移等事项什么的,如果其不听劝,只能想损招了,也就是说让员工在这里呆着也不舒服,只要一天没有离开,就要接受公司的考核、工作安排,而公司同样可以对其工作进行梳理,挑挑毛病,施加压力,找点证据,因其离职给企业带来了损失什么的。
12.今天这个岗位人员无需交接,你立刻让其走人;但是明天一个重要岗位人员离职,人家也要立刻离开,你是让他走还是不让他走?人家可以说:***离职申请书递交当天就走了,凭什么我不能走?尽管你有离职交接的理由,但只在今天这一条的处理上,你就在制度面前矮了半分。除非这个岗位是因人而置,岗位可以撤销或者合并。
13.对于有经济指标考核的部门,我们重点对部门负责人做好人员流失分析与改进工作,而不仅仅考虑人员费用的降低手段。新人上岗产生的效率是远不及老员工的。这也是离职与招聘成本之一。
14.交接安排,提醒正能量的传播(对于离职员工来说,最大的要害,可能就是散播负面信息,所以短期的隔离负能量或者进行正能量的宣导还是很重要的)
15.检查相关岗位人岗匹配度问题,对于出现一例这样的问题,很简单,没啥交接的岗位,会不会还有这样的岗位,是不是意味或者表示这个岗位能被兼职?所以,检查相关岗位的饱和度,梳理岗位职责,对于接下来预防此类人员有一定的帮助
16.安排30天的具体工作。提前说明好,这30天必须要遵守公司制度,如有违反,按照法律法规及公司制度处理。避免影响其他员工工作。
17.员工能不能混,关键并不在员工身上,主要是看公司的公司制度和工作安排上面有没有完善的体系,我们不是一直反对贴标签么?员工一提出离职,你就当他是另类,那可是不行滴哟。如果,你能让员工混成功了,其实真正的根源还是在你们公司自身的管理有漏洞,试想一下,员工再强也是处于一种弱势地位的
18.赶人:架空”、“另类安排”、“透明对待”等方式,以将员工孤立的方式达到让员工尽快离开的目的,虽然会有很好的效果,但这样造成员工临走还和公司结怨,对公司长远发展来说,也未必是一件好事。
根据《劳动法》的规定,员工向企业提出单方面解除劳动合同,通常只需要提前三十天通知单位即可。
要点1:提前通知期是30天。即需要提前30天通知公司,不能够立即提出立即就走(试用期除外)。如果不当离职给企业造成损失,公司是可以向辞职者要求赔偿的,这也是对公司的保护
要点2:要求通知公司,而不需要得到公司的同意。
要点3:员工要能证明自己辞职。(证明自己递交了辞职报告)
现在的公司在招聘人员时,都主打“人性牌”,人本关怀往往在出现灾难事件和困难时,重要性才能体现得出来,员工离职也是一个体现公司人性关怀的好时期。几年都过来了,也不在乎最后三十天了,好聚好散吧,至少再聚不难。
不管最终结果如何,态度一定要做到不亢不卑、有理有节,要旁敲侧击、耐心引导。这样做一是给该员工施加愧疚感,二是让其他员工看到企业的大度与宽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