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案例解析。
1、案情要点:企业有位老员工,从事A岗位,因为同事关系,想换岗到B岗位,不论成功与否都不肯做A岗位了,而企业给的答复是调岗不成功则让其走人,并且貌似达成了一致的口头意见。然而后来,调岗不成功,这位老员工不想走了,但企业却已经招录新人顶替了岗位。
2、意欲何为?HR部门想保持当初的口头约定“让员工走人”,毕竟自己都招到顶替岗位的人了。但老板的意思,该员工也是老员工了,强行赶走影响不好!
二、深度解析。
1、自我批评。
这里面要做自我批评的地方多了去了,为什么这样说呢?这家公司的HR及其部门太业余了点吧,这事吧,首先我就觉得怨不得别人,要怨HR自己。就这件事过程中的一些细节我来分析一下哈:
1.1、员工调岗申请有没有?
大家都应该清楚,尤其是HR,做事情一定得讲究个证据,特别是在遭遇员工关系的问题时更得注意。既然这员工需要调岗,总得有个调岗申请吧,何谓调岗?何谓员工自行申请调岗?也就意味着员工与原岗位的同事或领导要“说拜拜”了,也就意味着平日里有些“脸皮要撕破了”,也就是意味着“调岗不成那怎么办?”的风险!这些个因素HR你注意到没?是一句话就能应允的事情嘛?接下来我们再看看口头约定的效应:
1.2、口头约定能生效吗?
在日常生活与工作过程中,我发觉身边的人都有个缺点,也就是做事情很喜欢口头约定,这是什么缘故?这是咱中国人相互之间比较信任!可惜放在工作中,尤其是这复杂的员工关系,可就难保没有风险了。譬如说某人入职时,入职简历中、合同中或OFFER中都没有出现工资的字眼,仅凭口头约定“试用期8K,转正1W”,待计发工资时,谁知道谁说的是多少额度?又正如案例中一样,HR说:“我帮你调岗可以,但是如果B岗位不要你的话,你就打离职报告走人吧?!”员工应诺“好好好,谢谢,谢谢啊,你是好人呀!”但心里可能会想着(调岗不成?我傻了吗,我才不会走呢,你们看着办吧)...
1.3、一错再错。
轻信他人,不注重保持书面记录,是HR面对员工关系纠纷时感到吃亏的通病。前面出了错,后面继续犯错,在没有确定该员工要离职的情况下,就招录了新人顶替了A岗位,甚至是连员工的离职申请都没看到!我有个疑问,难不成“岗位需求申请表”是个摆设?难不成流程是个形式?难不成这申请表不需要相关人士签字确认?老员工的话是很有道理的呀,不得不服——“以前只是气话,自己没写辞职申请,也没犯过错误,公司不能把他无理由辞退。”
1.4、犯难。
老板认为这是位老员工,不宜强行赶走。老板真是个懂得体恤下属的好人,已经算比较给HR部门面子的了,想想看,老板真心的不知道是HR处理事情方式方法有问题?HR在前面的人未办理离职手续的情况下,就招录了新人顶替,办事效率之快值得表扬,但是办事的程序还是比较欠妥的。所以,这下犯难了吧。
2、老员工的那点事。
老员工原本在A岗位,工作能力可以胜任该岗位,但性格与岗位及协作的同事都合不来,于是他自己要求调岗到B岗位,而且表示不管是否调岗成功,都不愿意在A岗位做了。吐槽一下:“没看出来员工有离职的想法呢”。其实老员工的这种想法是很正常的,A岗位做的不顺心,想换到B岗位也是人之常情呀,同时也正说明了他还没有想离开企业的想法。
3、综合分析
至于HR与员工之间的口头约定,谁也不清楚里面发生了什么事,反正就是以此为理由辞退老员工那是不可能的。
三、个人建议。
1、协商劝留并调岗。B岗位不接受那是肯定的,A岗位肯定也是不想回去的,以“口头约定”为由辞退之那也是不可行的。那因此只有一个办法,企业要帮助其找到合适的C岗位、甚至是D、E岗位。
2、协商劝退。也很难保证该员工没有这样的想法“不去B岗位就是不甘心,别的岗位就是不想去”。如果真是这样的话,那就想办法劝退吧。不过补偿金也是一笔不小的费用,当然咯,也可以采用一些技巧避免支付或少支付一些费用。(劝退的技巧,这里就不需要多言了,总之是要对症下药)
3、小结。不管咋样,对于他,我认为还是协商劝留并调岗相对要好一些。
此外,企业应及时完善申请调岗的流程与招聘录用的流程,并确保HR掌握这些基本的操作经验,不要老是干些傻事:搬石头砸自己的脚,挖了坑给自己去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