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公司半年以来出现以下这几种情况:
1.正常请假一天,当天工资没有不说,还要额外给公司40元,
2.每月18号开工资,工资打到工资卡里面,可是工资条从来就不给底下的人看,下面的人要了好几次都是没有结果,每个月发的工资对不对,是多还是少,每个人都是迷迷糊糊的,较真的员工被公司给辞退了
3.辞退的员工,1--2个月,有的甚至还要更长一段时间才能给发放工资,有的甚至是公司逼迫离职的没有进行工作交接的,工资就不给发放了,好多都是这样被逼迫走的,我现在有些迷茫了,是否还在这继续就职,不知道这样是否合理,不知道这种情况有没有什么部门可以管理调查一下。
盼望米雅老师的回复,很喜欢你的写作风格,期望有幸能够被选中,不是为了奖励,而是为了正义,给我们指点一下迷津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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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楼 HR米雅
换工作是有必要的。
劳动仲裁委是可以求助的机构,不过,有一个不告不理原则,员工如果不提起仲裁诉求,仲裁委较不方便介入就是了。
yuehua0432
@HR米雅:谢谢老师,您的建议我会好好考虑一下,闲余时间找找工作,换个环境,看完您说的这些,顿时心里舒服多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