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很想提问的,但是我来三茅一个星期不到的时间貌似不能发表文章之类的,我就只能在打卡总结这里发表我内心的疑问。 是这样的:我目前就职在一家快递公司,2个月前我公司有一个总监受工伤不小心送台上掉下来,导致左手骨折,到工伤结束后总共花费2000左右,受伤期间也是按照他的基本工资6000+绩效2000给他的(按劳动法只能按照工伤工资给他,由于是公司的老员工且跟我们董事长有点关系),所以目前工资就这样做了(这点我也请示过我的上级),可是今天他夫人(我们部门的一个文员)要求给他本人做伤残鉴定,然后我跟她说了一句这样的话:一旦您做了伤残鉴定公司就会停发您的工伤工资而且还可以解除劳动关系!然后他夫人很不服气,请问各位大侠,我这样说出来的话有没有问题,还有万一他本人要做工伤鉴定接下来我该怎么做比较稳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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