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严格执行劳动合同法,公司对加班在制度中作了严格规定:加班写明加班事项,提前报领导审批,因个人工作效率低的自己完成,不计算加班。为了便于大家执行,部门内部做了详细规定:周日加班只限于公司通知会议,培训于次日举办需提前布置会场等,其他的都不计加班。 部门反复召开会议,讲明道理,鼓励大家周日好好休息,上班时间才能安心工作。实际执行中,还是有人随心所欲,没事就到办公室混加班,自己有事就补休,完全不顾是否影响本职工作。 我想,在制度执行过程中,作为领导以身作则,违反者提醒下不为例,只要大多数员工都能理解与支持,个别不按规定做的,放任,也许哪天他就明白了自己的可有可无。 这样的员工,如果哪天用自己加班天数多来要功,作为领导也有证据说明,而不至无话可说。 员工只有做到有效平衡工作与休息,才有做好时间管理,才能提高工作效率,提高生活质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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