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对于生产型企业,绩效的关键是定质定量的标准,如果没有标准,便失去了考核的依据,像案例中的混时间获取 加班费就容易发生; 2、对于基础管理人员的管控不到位,由于加班时间及人员安排一般是由基础管理人员布置,如果车间的管理人员管控意识薄弱,为了讨好人情,则案例现象很难消除; 3、对于所需的材料不到位而进行等待得时间需付出加班工资,主要是由于前期的工作计划没有合理安排,故对于一件工作必须要有远见的计划性,不能临时抱佛脚,尤其是生产型企业,工作相对流程化,那么工作的计划也比较明确,至少1周内的工作是可以预见与提前准备的。
赞同
收藏
评论
分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