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题描述 我们是一家建筑工程公司。前段时间,我司在广西出了一起工伤事故:从当地雇请的一名临时工推砖时,不幸被三楼落下的防水卷材砸伤,当场昏迷,后送医院抢救。医生临床诊断脑震荡,锁骨骨折。经过一个多月的治疗,伤者出院,我司垫付医药费等2万余元。由于没有购买项目团体保险,这起事故的全部费用由我司承担。 出院后,伤者家属先是提出要20万元的赔偿,后降到13万元,否则就要经常到工地找事,甚至威胁要把工地闹停工,双方经常发生争执。有一次,他们一行5人差点与工地保安打起来。 作为HR,公司要我负责处理此事,因为双方谈判条件差距大(公司打算出3万元一次性了结),我感到很棘手。请教各位同学,怎么处理此事? —— 真的,我觉得太难过了!!!世界上本来很多悲剧是完全可以避免的,为什么大家在事先一定要用轻松和无所谓的态度呢?而事发后,非但没有及时去查原因、堵漏洞、消再发事故因子,只是敷衍解决当前的“还(hai)认为棘手”的事情....... “不幸被三楼落下的防水卷材砸伤,当场昏迷,后送医院抢救。” 请问:这是“不幸”吗?这当然是被伤员工的不幸,但对于你们公司,不是不幸,是大幸,因为没有生命消逝,没有特别重大的事故发生!!!套用一句小品台词:你们没有摊上事儿,没有摊上大事儿! 从安全防范的角度来说,说得严重一些,那是你们渎职引发的甚至可以说是故意引发的,因为明知道在那样的工地上安全防护的重要性,却无所作为,连防水材料这样根本无法跌落的东西也会跌落,即使不小心跌落也应该有防护网防护也能保证安全的事情,也没有做到。 你们的管理究竟在管理什么呢? 我认为,如果你们的老总接下去有决心重视起来的话,这起事故就赔付给人家15万(另外可以再加5万,让这位员工在每次的安全教育中作为亲历者讲述,每次一定数额的奖金,从5万元中扣除——建议而已)。 接下去怎么做? 就把这起事故当成一个安全教育典型案例做成相关材料,说明为什么原来赔3万现在要赔15万的原因,比如各种安全宣传海报张贴、比如各级干部的安全教育材料、比如安全教育与关心员工整合提炼公司文化素材等等。 管理不是事后消防车,而是事前消防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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