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话题来自:工伤后消失的员工再出现,如何处理? 收起↑ 我们公司前一段时间由于订单较多,就招了几名临时工,其中有一名工人,上班十天后,手被砂轮打到了,经拍片检查,骨头没什么问题,只是手背发肿。工伤后,又正值此部门没什么事情做了,他就向主管口头请假回老家休养,主管当时也没考虑就同意了。结果是员工就这么的消失了,什么请假手续也没有,我曾几次去找该主管,都是说无法联系到该员工,我还让主管写了一份无法联系到他的证明。 直至3个月后,这员工突然来厂了,意思是他回老家休养了,要领工伤期间的工资。现在医院的证明也没有、请假条也没有。 像这种情况,我如何处理能既为公司省钱又不违背劳动法? 凭心而论,在我们身边的不少企业,特别是中小企业在使用临时工时,类似案例中的“三无员工”屡见不鲜,无劳动合同、无病假单、无医院证明,有事不打招呼或者最多口头支会一下直接上级,根本就不写书面请假单,然后一去不复返,怎么也联系不上,只管做自己的其他私事,等病稍微好了,突然出现在公司,要求领相关工资等。 我们都很清楚,类似情况,如果严格依照劳动法、劳动合同法或公司合法制定的规章制度,是可以按连续旷工多少天辞退的,但考虑到公司应当以“诚信为本”,毕竟主管口头答应过,而且员工实际是受伤,别人回家休养,没花公司一分钱,回来只是提出要3个月的工资,也没有提治伤花销的费用。 所以啊,基于以上基本事实,如果给临时工讲法律规定可能效果一般,应当摆事实、讲道理、通人情,本着法、情兼顾,效果会好许多,建议协商处理、适当补偿为好,下面的处理步骤可以参考: 摆事实讲道理,让员工觉得自己行为有重大错误。 可以由HR和部门主管共同出面给该员工交流,主要内容,当初手被砂轮打到多半是因其操作粗心所致,没有按照规定进行;拍片后只是手背肿、骨头没问题,看来只是轻伤,按常理休养几天,手背消肿就可以上班了,然而却离开3个月之久,这么长的时间说不过去吧;请假也不写请假单,就口头打个招呼,是公司不是自由市场,主管和HR部门多次联系也联系不上,自己也不给公司打个电话;而如果说是病假,那病假的请假单和医院的证明都没有,公司对病假是有规定的,不可能口头上说病假就是病假吧。 综合以上这些情况,假如你是公司的管理人员,会不会认为员工肯定是离开公司不会再来了,也不会再来要什么工资了,造成目前这种局面最关键的责任还是在于员工自己,太自由散漫,完全没有顾及公司的规定,也没有考虑基本的做事做人原则,所以,自己的行为理应由自己买单。 讲法规压不满,让员工不自觉回到协商处理的道路上来。 员工可能会部分同意自己行为有过错,才导致自己要工资有困难的境地,但他一定会记得或坚持认为“主管同意了的”或“自己确实被砂轮打伤”的事实,会认为自己的要求有一定道理,心里仍然有不满情绪,这时,给员工分析问题就要拿法规了。 首先,不管公司制度或者法律规定,员工请假都需要写书面的请假单,口头上领导的答应,由于没有证据,公司依法是可以不认可的,即使去仲裁也会支持公司;另外,没有医院的证明,依法公司也是可以不认可;退一步讲,你回家去治手肿的费用,如果没有正规医院的证明,公司也是可以不理睬的。根据这些情况,按照劳动合同法或公司规定,安全可以按旷工来处理和辞退你,即使你去仲裁或诉讼,由于你确实拿不出任何有根据或事实的证据,也只能是输。 这个时候,员工可能就会感觉走入绝路了,十分没有脸面,有可能会选择其他过激行为,要一边观察其行为和说话,即使没有那些过激言行。这时,也可以说:但是,鉴于你在公司工作了十多天,也曾经是公司的员工,而且确实也受了一点轻伤,从关怀、安慰或帮助员工角度考虑,公司可以适当给予一定的生活补助,但不可能数额很多,如果同意这样的处理,可以就具体补助数额进行协商。 表安慰共协商,让员工觉得公司非常有人情味。 可以对员工讲:目前这种情况,说实话,你是非常被动和不利的,不信你可以去咨询律师或相关部门,如果想通过耍横向公司索要什么,劝你打消这个念头,公司这么大,能够在当地立足,在经济上、人脉关系上肯定比任何员工都要强得多,况且这事儿你自己的责任最大,去赖别人是没有用处的,劝你本着理解公司的角度主动放弃自己的要求,公司也会考虑一定的经济补助,以表示对你的安慰,如果不信,你可以试下其他方法,不过,希望你把后果想清楚了,至少要对自己、家人、孩子、父母负责吧。 根据本案情况,该员工只干了十来天,加上治伤这种情况,公司可以在500至1000元之内考虑给予生活补助。 签名字留证据,以免出现员工出尔反尔回来再找公司的情况。 员工如果答应这种协商处理方式,HR部门和主管不能就具体数目私下做主,需要请示老板,说明其中原委,并劝老板利用这种情况对员工表示出人性关怀,对公司其他员工也是一种宣传,能够起到稳定员工队伍的作用,当然,这种情况不能经常发生,否则,公司也是无力承担。 员工领用相关补助后,一定要亲笔写清楚:由于本人的原因,自愿放弃索要工资等所有费用,现自愿与公司协商,同意公司给予本人一次性生活补助**元,今后将不再以任何理向公司请求任何补赔偿。然后签字盖手印写上日期。 员工如果耍横,公司应当以更强的姿态坚持到底。 对待员工受伤和主管私自口头答应请假,公司有一定责任,但员工如果不愿意协商,非得要大吵大闹或者诉讼等,公司也可以完全不买帐,根本就不承认“答应请假”,反正没有假条和医院证明,甚至说工伤一事都说不上,因为员工自己主动私下跑了,根本找不到人。 如果来公司吵闹打砸,就通知派出所或110来处理,如果走仲裁或诉讼,就坚持到二审甚至申诉环节,在时间上要用足法律,对员工在精神上和时间上形成双重打压,即使拿到钱也要走很长的路,让其他员工明白“与公司对着干”的后果。同时,可以事后在会上讲,如果与公司协商,可能还会拿到比法院判的还要多,而且时间上、精神上也轻松一些。 规范公司管理,减少不必要的麻烦和纠纷。 此事比较关键的环节就是“主管私下口头同意员工请假”和“公司未按工伤申报流程操作”,这些都需要吸取教训,同时在对待临时工上面,也要注意签订劳务协议并购买意外伤害险,公司规定也是培训签字,公司各种请假制度也要规范,只有这样,公司才会在用工法制越来越健全的时代有更宽松的生存与发展空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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