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先需要明确一个问题,是否签订劳动合同与员工是否胜任岗位是两个不同的概念,两者之间没有必然的因果联系。《劳动合同法》 第十条 建立劳动关系,应当订立书面劳动合同。已建立劳动关系,未同时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在用工前订立劳动合同的,劳动关系自用工之日起建立。不论什么原因,员工入职一月内,用人单位都要与员工签订劳动合同,不签,就等着支付员工两倍工资吧!
对于技术岗位或管理岗位的工作,对员工的综合要求较高,可以考虑签订劳动合同时间长一些,更有利于这些岗位的工作成效展现和公司整体工作的推进。《劳动合同法》对此规定是: 劳动合同期限三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一个月;劳动合同期限一年以上三年以下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二个月;三年以上固定期限和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试用期不得超过六个月。对于一般性技术岗位员工,可以考虑与员工签订一至三年的劳动合同,试用期不超过二个月;高级技术岗位可以考虑和员工签订三年以上的合同,试用期不超过六个月。你们还可以在员工入职满一月期限前签订劳动合同,为试用期增加点考察时间,这样的既可以适当延长试用期,方便公司对试用期员工的全面考核,另一方面也有利于公司稳定技术人员。同时,《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 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1)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也就是员工在试用期内被公司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公司方面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且不用支付赔偿金。只要企业在招聘广告中,明确招聘条件,有存档或者在员工入职时,在劳动合同中明确录用条件,员工签字留存的。
加强试用期员工的考核工作,制定明确的考核指标和标准。试用期员工是否合格,能否胜任岗位工作,不能只靠哪个部门或领导说了算,是需要有事实和证据来证明的。公司方面要想证明试用期员工是否达到录用条件和岗位要求,就要对试用期员工建立起一套行之有效的考核管理办法,最好将试用期员工考核纳入公司绩效考核范畴中来,对试用期员工从工作能力、专业技能、工作态度、考勤情况、专业知识、职业素质、培训成绩等方面进行全面的综合评价,考核成绩注意要让员工签字确认,考核成绩作为试用期员工淘汰或转正的直接参考,达不到岗位要求的员工试用期就可以直接淘汰;
公司要对劳动合同管理形成制度化管理工作。一些中小企业可能对员工劳动合同管理没有形成一个制度化的规定,管理权限分散在各个部门,容易造成漏签、不签或延期签订的问题。公司方面最好出台员工劳动合同管理制度,统一由公司HR部门负责组织公司员工劳动合同的签订,在签订劳动合同时,对一些关键岗位或技术岗位,可以根据岗位特点和公司要求,补充增加一些岗位工作要求内容,关键技术类岗位还要注意保密协议、竞业协议及其他补充条款的同时签订。
54楼 tinalou
还有一个办法,先与这些员工签订一个短期的劳动合同,在这个时间里考察员工是否符合公司要求,如果不符合,合同到期终止即可,但是需要支付一点经济补偿金。
53楼 五月的天空
写的很好,谢谢
52楼 苹果的脸蛋
是的,HR一定要弄清楚签订劳动合同与员工是否胜任岗位是两个不同的概念
51楼 抽风的皮卡丘
谢谢分享
50楼 418872889欣怡
学习了,很受用,谢谢分享。
49楼 nancunjiyu
按照劳动法规定,劳动合同必须签订,而且按规定签订。至于如何避免试用期相关问题。我认为还有面试环节的重要性。虽然技术岗位,面试时很难看出技术是否符合岗位需求。但从其过往的工作经历,完全可以判断是否可以胜任。
48楼 杜施娴
加强试用期的管理,统一劳动合同的管理,根据岗位的不同确定不同的试用期,学习了
47楼 一半是雪
学习了,有帮助
46楼 诗雨思雪
分析的真透,又学习到了,谢谢
45楼 追逐梦想的孩子888
好
44楼 leneshieh0201
我上次还碰到过这种事情,某车间某位一线员工死活不肯签劳动合同,我跟她怎么说,都不肯签,告诉她这签了对她的劳动保障她也不肯,非不信,还一味的相信车间其它老员工的片面之词说什么卖身契来着。最后又因为其它事情弄的很不愉快。还被她指着鼻子骂,说我只是个狗腿子等之类的。自问自己从未看轻一线员工,不知为何会得到别人这样说我。还被人家指着鼻子骂不能还手。唉!最后经某副总出面签了,那是我第一次真想辞职不干了。现在想多多修练自己吧!
43楼 任菲雪
第一,是否签订劳动合同与员工能否胜任工作岗位没有关系,劳动合同是入职的一个月内必须签订的,能否胜任岗位工作就要在试用期内有明确的岗位职责、岗位培训以及工作情况的跟进;第二,是否给予转正,就要看试用期内的工作质量了,能顺利转正都好说,万一有不能通过的,就要在细节上把握了,最能说明问题的是考核,要有员工签字,也是作为不能胜任岗位的强有力的证据;第三,劳动合同的管理,自然要归HR部门了,统一的管理,把握细节,以免出现不必要的劳动纠纷。
但是,在员工试用期内的考核,如果说出员工哪哪工作不好,再落实到文字让员工签字的话,岂不是对员工很大的压力?甚至是对工作丧失积极主动性?这样一来,本来可以很大提升空间,也被公司的“无情”扼杀了,那么中间的这个环节该怎么把握呢??我本人不是做HR的,只是出于喜欢关注。求指点~谢谢
核桃小耗子
@任菲雪:首先得明确一点,试用期考核,不是挑新员工的毛病,而是通过考核找出新员工和岗位要求之间的差距,帮助新员工进行工作状态和专业技能的调整和提高,考核表签字才成生效。在我们公司新员工试用期的绩效考核后,HR部门还要配合用人部门进行新员工约谈,对新员工入职一月的心态、工作问题、岗位情况以及上下级关系等情况进行全面了解,这个过程本身就是对员工的一个鼓励和帮助融合的过程。对于极少数达不到公司要求和岗位标准的员工,通过培训和绩效改正提升也无法达到工作的标准的,实行合理淘汰。
任菲雪
@核桃小耗子:谢谢回复,明白多了。因为自己在工作中没有公司方面出面约谈的,这其中的意义也不能全理解了,谢谢您的分析。
42楼 anna成都
谢谢分享
41楼 尤拉猫
不管什么理由,入职一个月了,还没看好,到一年以后也还可以说没看好,你就等着二倍工资吧?
40楼 慕之情
谢谢分享
39楼 5米饭
学习了
38楼 事非经过不知难
谢谢分享,要好试用期的考核。
37楼 卫海蓝天
谢谢分享
36楼 jinpeiqun
学习了
35楼 dpcl
谢谢 分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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