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案例分析: 1、经筛选后选到一名应聘者,个人和公司双方都很满意; 2、但未办理离职手续,公司想录用这名应聘者。 二、个人建议: 1、跟本人协商,告诉他必须办理完离职手续才可以报道上班; 2、报道时需要带相关手续,证件和学历证明复印件、离职证明等; 3、如果该应聘者单位不予办理,一定将辞职申请书面递交给人事部,并留存相关手续以便引起劳动争议提交事实证据; 4、询况一下该应聘者的社保原单位是否正常缴纳(试用期缴纳和按照工资上报基数),如不是可以以《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八条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三)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跟原单位解除劳动合同。 5、书面申请后不予办理手续,也可以到新单位报道上班。
赞同
收藏
评论
分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