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深圳司法实践统计,实务中解除劳动合同类案件,用人单位的败诉率在90%左右,由此证明了如何合法地辞退员工,在实务中对HR来说是一个大难题。 所以,笔者有时候做解除劳动合同类的培训,会挂一个名字《辞退员工的技巧》,听者云集,全是冲着标题来的。 但说实话这个在法律层面是没有什么过多的好说的,劳动合同法有关解除合同的条款就那么几条,符合这几条的,就是合法解除,不符合的,就是违法解除。 所谓技巧,其实也就是如何灵活的运用法律条款去处理员工。 为什么要灵活呢,因为林子大了,什么鸟都有。 所以,条款就那么几条,但人是不同的人,一定要因人而异。 我跟大家分享一段经历吧: 今年年初,某顾问单位因经营管理的需要拟裁员三分之一,大概是要处理掉200多人,我参与处理了,无一例争议。 这个公司在四年前曾因一次搬迁裁员事宜,造成了员工集体去劳动局投诉,虽然后来平息了,但是,这给老板造成了一定的心理压力,所以,此次裁员,我们的初衷是一定不要造成群体事件。 我们首先制定策略:1、在公司里先放出风来了,因为,如果员工一点准备都没有,太突兀的话,也不好。2、全部签订协议处理,也就是按照协商一致解除来处理。因为,按照劳动合同法第40条或41条的规定处理,程序会很麻烦,而且,签订协议,有啥风险,全解决了,毕竟,笔者起草的类似协议,一定会把风险规避给做好的。3、经济补偿金,公司愿意支付N+1。众多HR经常会电话咨询我一下辞退员工的事情,作为律师来说,我关注的第一个问题是:是否愿意给经济补偿,愿意给多少?应该说,给N或N+1有给N或N+1的谈话技巧,给2N有给2N的谈话技巧,不给,也有不给的谈话技巧,实在无法谈拢的,也有对应的处理手段。4、我们给员工准备了一封高度赞赏的推荐信,以方便员工找新的工作。 裁员,我们准备了2个房间:一个房间是用于跟员工交谈,沟通好的员工进入另一个房间办理相应的手续。 我们挨个地谈,在这个过程中,也感受到部分员工对于公司的那种深情和不舍得,当然,也有被裁员后对下一步的茫然,这个时候,我总是去安慰员工,跟他们随便扯点别的东西,把他们的情绪安抚好。 前面处理的都很顺利。 这是一对夫妻,当他们进来后,我们刚把场面话给交代完之后,他们就爆发了。 我们让他们爆发,完了再沟通。 但根本沟通不了,他老婆也提了,如果非要他们走的,每人一年要给3个月的补偿。 这个是不可能的,因为不是单单他们2个人的事情,还有200多人。 跟他们怎么解释都没用。 一开始制定的策略是,谈不拢的,就先放下,毕竟,别引起群体事件, 于是就说,不是公司非要辞退你们,是跟你们协商,如果你们不愿意的,就留下来继续上班。 两公婆就出去了,也没再干活了,但也没离开办公场所,在看我们怎么办,也在商量怎么办。 我们继续处理其他人。 这个公司把拟辞退的员工分成了3类,其中1类是平常就是很好说话的,3类是最不好打交道,很计较的,2类是介于中间的。 那对夫妻,老婆属于2类的,但爆发了3类的情形。 在处理一个3类的阿姨的时候,很出乎意料,阿姨还是很好沟通,也很痛快就办了手续。 但在这个过程中,老婆打电话过来,喊这个阿姨不要办手续。 他们还想搞串联,毕竟,老公是老员工,经历过四年前的群体事件。 阿姨说,协议已经签了,现在办其他交接手续。 他们才作罢。 第一天制定谈话计划的名单,除了他们2公婆,就全部处理好了。 我跟HRD说,半天过去了,他们中间还有一些小动作,这个说明了,一个是他们不太想走,另一个是即使要走,他们也想联合其他员工,多争取点补偿。现在,我们全部都处理妥当了,他们2个也看在眼里,我估计他们的思想还是会有动荡的,再喊他们来聊聊,说不定,他们的想法会改变的。 然后他们又进来了,他们进来前,估计也想好了,可以走,毕竟,他们2个还是有自尊的,觉得公司已经决定不要他们了,还赖着,没意义。 进来之后他们就讲对公司的感情,我们感谢他们对公司的感情,感谢他们的付出,并回应公司现阶段的难处。 他们说也理解,完了就一些细节问题,提了一下:比如:公司提供的宿舍,能不能让他们住到年后,毕竟,马上过年了,一时不方便处理。这些细节问题,在制定策略的时候,本身就是秉持着给员工方便的精神,所以,我们一一答应。 然后,他们也就被搞定了。 这里面,不排除我有比较高超的谈话技巧,但员工的心理是一个动态的变化过程,而我们一定要抓好当他可能有变化的时候的那个时机。 (小文子一撇嘴:啧啧,你不吹一下不行啊! 冼律师:这种光荣历史,不吹一下当然不行了,话说,我吹得也很清新啊,吹得我也很愉悦啊! 小文子:......) 第三天,有一个哺乳期将满的女职工,也是被归为3类的。 我们把3类是排在最后谈的,因为,捏柿子,我们都懂得要找软的捏,辞退员工,当然,好处理的先处理,不好处理的就放后面处理或者就干脆放下。 部门老大跟她把场面话介绍完了之后,她直接就表态,她不愿意走,而且,她也提了,这种情况下是给2N,不是N+1。 忘记说了,她老公是在其他公司做HRD的。 我来接手谈话。 我说,违法解除才是2N,公司现在是协商一致解除,是N,但公司考虑到员工的利益,愿意给N+1。 她说,她不同意走,而且,她是三期女职工,法律是要保护的。 我先跟她说了法律规定,说了公司的难处,说她所在的这个部门是要裁撤的,以后这个部门的业务准备外包给其他公司,又跟她分析,如果部门被裁撤了,她留在公司,只能调到其他部门去,因为不是从事本职,所以,她在公司将来的前景,请她自己考虑清楚。最后还说了,老板不是不讲道理的,你清楚老板的为人,如果不讲道理的公司,面对你这样的情况,我们可以怎么怎么处理。但是,我们那样处理了吗,没有。 反正,我跟她的谈话是既体现了商量,又有潜在的威胁(不讲道理的方法我们不是没有,我们只不过是不屑用),完了,让她自己考虑一下。 她就离开了,半小时后,她过来,说跟家人商量过了,同意接受公司的方案。 又是皆大欢喜。 一定要给员工一定的时间去思考,公司跟员工的谈话,只是一个引子,不要想着,一谈话,马上就解决了,那是1类员工。3类员工一定要耐心。 回到今天的打卡,首先还是第一个问题,是否愿意支付经济补偿,愿意支付多少? 看文中的叙述“也不跟我们谈任何补偿之事宜”,估计公司是愿意支付补偿的。 既然是愿意支付经济补偿,这就好说了,毕竟,经济补偿也是一笔钱,而这个员工的愿望就是要赚钱。 如果是我代表公司跟这个员工谈话的,我会很真诚开门见山地跟她沟通:1、她还在试用期内,而且,因为什么具体表现,如:争吵啊、报警啊甚至于其他的,她的试用期评估肯定是不合格的,也就是说,这种情况下,属于试用期不符合录用条件,按照法律规定,这种情况下,解除劳动合同是不支付经济补偿金的,而针对她的个人情况,公司同意支付一定的经济补偿金;2、要帮她分析她在这个公司的前景,比如:大家对她的印象不好,可能,她在公司很难有提升的空间,这种情况下,她还非留在这个公司,是否是一个理智的决定呢?3、会问她有什么需求,看看公司能否帮到她;4、可以给她出一份表扬她优点的推荐信,以帮助她求职;5、可以给她1个月的时间去求职,这个期间,公司视为她已经提供劳动了,可以支付工资。6、告诉她,如果她真的在公司自杀或什么的了,这种情况,她白死了,公司也不用承担责任,请她想想她的家人之类的。 辞退员工,一定要因人制宜的,这个员工的大多数需求不清楚,所以,具体的针对性措施,这里也没法细谈,就随便讲讲上面那几点吧,但跟员工交谈和沟通,请记住:HR关键还是要将心比心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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